刑事法|上訴不可分效力範圍的變革- 新保成網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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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數罪併罰的數案件或是法律上一罪的單一案件,若未經上訴人聲明上訴的部分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則非為上訴不可分之效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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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章下載 - 【高點法律專班】
公務罪之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屬於刑事訴訟法 ... 於審判不可分之原則,最高法院認為被告所犯妨害公務罪部分,亦為檢察官合法.
- 2沒收與本案判決之上訴不可分關係—最高法院一 七年度 ... - 元照
為避免沒收裁判所依附之前提即罪刑部分,於上訴後,經上訴審法院變更而動搖沒收部分之基礎,造成裁判矛盾,不論依刑事訴訟法第348條規定 ...
- 3刑事法|上訴不可分效力範圍的變革- 新保成網路書局
不論是數罪併罰的數案件或是法律上一罪的單一案件,若未經上訴人聲明上訴的部分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則非為上訴不可分之效力範圍。
- 4刑事訴訟法之部----不可分原則-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簡言之,「客觀之告訴不可分」是指對單一案件之一部份提出告訴時,其效力及於案件全部之意。不過,所謂單一案件,又分為單純一罪及裁判上一罪,於單純一罪之 ...
- 5焦點判決| 元照出版
又起訴之犯罪事實,究屬為可分之併罰數罪,抑為具單一性不可分關係之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檢察官起訴書如有所主張,固足為法院審判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