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上訴不可分效力範圍的變革- 新保成網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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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數罪併罰的數案件或是法律上一罪的單一案件,若未經上訴人聲明上訴的部分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則非為上訴不可分之效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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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法|上訴不可分效力範圍的變革- 新保成網路書局
不論是數罪併罰的數案件或是法律上一罪的單一案件,若未經上訴人聲明上訴的部分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則非為上訴不可分之效力範圍。
- 2文章下載 - 【高點法律專班】
公務罪之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屬於刑事訴訟法 ... 於審判不可分之原則,最高法院認為被告所犯妨害公務罪部分,亦為檢察官合法.
- 3刑事訴訟法之部----不可分原則-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簡言之,「客觀之告訴不可分」是指對單一案件之一部份提出告訴時,其效力及於案件全部之意。不過,所謂單一案件,又分為單純一罪及裁判上一罪,於單純一罪之 ...
- 4Untitled - 司法院
論罪亦包括在內,不可分而為,此為罪刑不可分之原則。 惟有與曾許汝大同實施引誘會女為娼,依刑法第州一條第一項規定,仍以與.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強班. 司法院公報第 ...
- 553 年台上字第289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事訴訟法第369 條. 要旨:. 第二審法院認第一審之判決論罪不當,予以撤銷改判者,依罪刑不可分之原則,應將上訴之部分全部撤銷,不得僅將其罪名部分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