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24、267、277、278 條(94.02.02 ...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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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現行法條, 第278 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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