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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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政府
- 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32-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32 條. 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 ...
- 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子法整理 - 兒少權益網
第29條第3項. 發展遲緩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指紋管理辦法. 第30條第3項.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第32條第2項.
- 4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 二、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條或第三十二條規定,情節嚴重。
- 5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教師擔任教保工作或推展親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