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272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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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111 年02 月18 日) EN · 第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第272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111年02月18日) EN 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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