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施用的「罰金」與「罰鍰」,傻傻分不清楚? | 司法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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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歷史法規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6 條.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 ...
- 2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 3施用毒品,就是犯罪嗎?(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未來如有變動,由行政院用公告方式來調整或者增減。施用毒品要處以刑罰部分,依這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目前只有施用第一級和第二級毒品者成立犯罪 ...
- 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意圖販賣、吸打之用,而持有嗎啡、海洛英等毒品者,處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加重製造、運輸、販賣、轉讓..等行為之處罰規定。
- 5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6 條.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