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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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 · 1.資料來源: 國民健康署109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分析對象為18歲以上成人。
· 2.吸菸者定義係指以前到現在吸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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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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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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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修改日:2021/09/16
發布日:發布日:2018/11/12
18歲以上吸菸率
自民國86年實施及98年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實施以來,我國執行了大部分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禁菸,菸品容器開始印製警示圖文,同時善用菸捐推動二代戒菸全面多元服務及各項健康措施,在各項策略的推動下,成年人吸菸率由97年21.9%降至109年的13.1%,降幅超過4成(40.2%),雖與107年13.0%相比有微升,但未達統計顯著差異(如圖1)。
圖1歷年18歲以上成人吸菸率及未來目標
資料來源:
1.民國79至85年為菸酒公賣局調查資料,利用家戶面訪收集民眾菸酒相關資料。
2.民國88年為李蘭教授「民國八十八年台灣地區成人及青少年之吸菸率及吸菸行為調查」資料,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
3.民國91年為國民健康署「台灣地區2002年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利用家戶面訪收集民眾健康相關資料。
4.民國93至109年為國民健康署「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自108年起調整調查期程改為兩年辦理一次,108年非調查年度。
5.民國88至109年吸菸者定義,係指以前到現在吸菸超過100支〈5包〉,且最近30天內曾經使用菸品者。
註:
1.民國79至85年問卷題目:「請問您抽菸嗎?(1)抽菸(平均每天抽三支及以上)、(2)今年戒菸、(3)不抽菸(含今年以前戒菸)」。
2.民國88年問卷題目:「您曾經吸過菸嗎(即使只吸過一根菸也算吸過)」、「6.您從過去到現在,您所有吸過的紙菸有超過100根嗎?」及「您最近一個月內是每天吸菸、偶而吸菸或是完全不吸菸呢」。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3.民國91年問卷題目:「在你一生中,您是否曾經吸過菸?」、「把你一生吸過的菸合起來算,你是否有吸到至少100支(或五包20支裝的菸)嗎?」及「你目前是不是每天都在吸菸、還是偶而才吸,或你已經戒菸都沒有在吸?」。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4.民國93年問卷題目:「請問您有沒有吸過菸?」、「到目前為止,請問您吸菸超過五包(約100支)嗎?」及「請問您現在是每天吸菸、有時候吸菸還是都不吸菸呢?」。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5.民國94至107年問卷題目:「從以前到目前為止,請問您吸菸有超過五包(約100支)嗎?」及「請問您目前是每天吸菸、有時候吸菸還是都不吸菸呢?」。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不確定」、「其他」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6.民國109年問卷題目:「到目前為止,請問您吸菸有超過五包(約100支)嗎?」、「在過去一個月內(30天內),請問您大約有幾天吸菸呢?」。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不確定」、「其他」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7.民國93至109年均以台灣地區2000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兩性相較之下,男性有明顯下降趨勢,女性則持平。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年輕男性的吸菸率,約由18歲以後逐年齡攀升,約至46-50歲年齡層達最高峰(39.7%),約每3個男性就有1個吸菸;在女性吸菸率方面,以21-25歲年齡層為最高(7.5%),約每13個女性就有1個吸菸,年輕男女性在成長過程養成的吸菸習慣之問題,非常值得重視。
(如圖2)
圖2109年18歲以上男女性各年齡層吸菸率分布
註:
1.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109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分析對象為18歲以上成人。
2.吸菸者定義係指以前到現在吸菸超過100支(5包)且最近30天內曾經使用菸品者。
3.問卷題目:「從以前到目前為止,請問您吸菸有超過五包(約100支)嗎?」及「請問您目前是每天吸菸、有時候吸菸還是都不吸菸呢?」。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不確定」、「其他」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4.以台灣地區2000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18歲以上電子煙使用率及加熱菸使用率
18歲以上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的0.6%增加至109年的1.7%,升高近3倍(如圖3),電子煙儼然成為威脅國民健康的一大警訊。
調查結果顯示,40歲以下為電子煙的主要使用族群,又以26-30歲男性(6.3%)、21-25歲女性(4.6%)最高(如圖4)。
使用電子煙的原因,以「好奇」為主,占38.9%,其次是「為了戒菸」(17.3%)及「朋友都在吸」(9.7%);此外,併用電子煙與紙菸比率,也從107年的0.5%,上升至109年的0.9%。
另,109年首次調查18歲以上加熱菸使用率為0.5%(男性0.9%,女性0.2%);加熱菸的使用者,有36.8%是因為「好奇」,其次是「身上才不會有菸臭味」(12.6%)及「覺得健康危害比較低」(11.3%),有2.9%「為了戒菸」。
科學實證顯示,電子煙及加熱菸無助於戒菸,兩者的健康危害也不會低於其他菸品,因為好奇或跟著他人使用,一點好處都沒有!
圖3歷年18歲以上電子煙使用率分布
註:
1.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歷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分析對象為18歲以上成人,104年起納入電子煙題目。
自108年起調整調查期程改為兩年辦理一次,108年非調查年度。
2.目前使用電子煙者定義:在過去30天(一個月)內有吸電子煙。
3.民國104至109年問卷題目:「:「請問您有沒有吸過電子煙?」、「在過去一個月內(30天內),請問您有幾天吸電子煙?」。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不確定」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4.歷年均以台灣地區2000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圖4109年18歲以上男女性各年齡層電子煙使用率分布
註:
1.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109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分析對象為18歲以上成人。
2. 目前使用電子煙者定義:在過去30天(一個月)內有吸電子煙。
3. 問卷題目:「請問您有沒有吸過電子煙?」、「在過去一個月內(30天內),請問您有幾天吸電子煙?」。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不確定」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4. 以台灣地區2000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戒菸行為
因菸價逐年調漲,因此多數吸菸者曾打算戒菸,根據109年調查發現,近4成曾經吸菸者目前已不再吸菸(整體36.7%,男性36.6%,女性37.2%),其中最主要戒菸原因為改善健康、怕生病、怕老、懷孕…等健康因素(53.8%),其次依序為家人及同儕因素(14.7%)、自身經濟因素(7.7%)。
但仍有35.7%的目前吸菸者在過去一年曾嘗試戒菸卻戒菸失敗(男性36.7%,女性27.8%),其中74.9%的受訪者表示戒菸維持時間不到1個月。
整體而言,曾經嘗試戒菸者雖近4成打算在未來12個月內戒菸,但卻一直無法擺脫菸癮而持續吸菸中(42.6%),可能原因是戒菸時沒好好善用社會戒菸資源,尤其重度菸癮者更需要戒菸服務專業協助。
呼籲癮君子應善用多元戒菸服務資源,找專業醫師協助,透過成癮度評估,與專業醫事人員訂定出適合自己的戒菸方法,若有任何問題,也可洽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讓戒菸專線諮詢人員從「身」、「心」、「靈」三方面為吸菸者量身打造戒菸個人計畫,早日脫離菸癮,成功戒菸。
家庭二手菸暴露率
許多老菸槍認為吸菸是個人基本人權,也誤以為菸害只有在吸菸的當下發生,只要轉換場所、打開窗戶通風就沒事,這其實是錯誤的,即使是在室內通風處吸菸,二手菸、三手菸都是致癌物,任何濃度均會危及身邊的人。
多數癮君子常在家吸完菸再出門上班,卻將二手菸、三手菸毒害留給在家的小孩及家人。
由於98年菸害防制法所修法上路後,禁菸公共場所嚴格執法,吸菸行為遁入私領域,進而使家人暴露二手菸的機會增加。
民國109年,我國家庭二手菸暴露率為27.1%(如圖5),為了家人的健康,「無菸家庭」仍需要民眾一起共同努力,進而使家人(包含婦女和兒童)暴露二手菸的機會減少。
圖5歷年18歲以上之家庭二手菸暴露率分布
註:
1.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歷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分析對象為18歲以上成人,自108年起調整調查期程改為兩年辦理一次,108年非調查年度。
2.家庭二手菸暴露定義:過去一星期內在家時,有人在面前吸菸。
3.民國94至97年問卷題目:「那在過去一個禮拜內,你在家的時候,有沒有人在您的面前吸菸?」。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4.民國98至109年問卷題目:「在過去一個禮拜內,您在家的時候,有沒有其他人在您的面前吸菸?(聞到菸味也算)」。
上述題若回答「不知道/不確定」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5.歷年均以台灣地區2000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
我國實施菸害防制法後,政府機關致力於許多菸害防制政策與策略,已陸續規範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讓18歲以上成人的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自97年27.8%大幅下降至109年的3.8%,室內外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自97年23.7%明顯下降至107年的5.0%;禁菸法令對國人在禁菸場所免於受到二手菸暴露之保護力已達95%。
然而隨著國人守法不在室內吸菸,因吸菸者改到室外非禁菸範圍之公共場所吸菸,致該等場所二手菸暴露率由97年36.2%攀升至109年的48.8%。
(如圖4)
深入分析研究,二手菸暴露者表示最常有人在面前吸菸的室內外公共場所依次為「馬路上、街上、騎樓等戶外通行場所」(28.0%)、「公園及風景區」(8.0%)、「餐飲店室外、露天餐飲店、戶外婚喪喜慶場合」(5.3%)以及「夜市、路邊攤、露天菜市場」(4.6%)。
圖6歷年18歲以上之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分布
註:
1.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歷年「國人吸菸行為電話調查」,利用電訪收集民眾吸菸相關資料,分析對象為18歲以上成人,自108年起調整調查期程改為兩年辦理一次,108年非調查年度。
2.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定義:係指在過去一個禮拜內,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室內公共場所中有人在面前吸菸。
3.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定義:係指在過去一個禮拜內,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室外公共場所中有人在面前吸菸。
4.法定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定義:係指在過去一個禮拜內,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菸害防制法規定之禁菸公共場所中有他人在面前吸菸。
5.民國95至96年問卷題目:「在過去一個禮拜內,您在家裡及工作場所以外的公共場所,有沒有人在您面前吸菸?」「最常有人在您面前吸菸的公共場所是在哪裡?(複選不提示,訪員請追問,最多複選3項)(但不包括您的家裡及工作場所)」。
上述題若「回答有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但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未回答有否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且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回答「不知道」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6.民國97至109年問卷題目:「在過去一個禮拜內,您在家裡及上班地點以外的公共場所,有沒有人在您的面前吸菸?(聞到菸味也算)(公共場所:在食衣住行育樂方面等可供大眾出入的場所)」、「除了吸菸室以外,請問最常有人在您面前吸菸的公共場所是在哪裡?(複選不提示,訪員請追問,最多複選3項)(但不包括您的家裡及工作場所)」。
上述題若「回答有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但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未回答有否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且未提供暴露場所者」,以及回答「不知道/不確定」與「拒答」者皆為遺漏值。
7.歷年均以台灣地區2000年主計總處戶口普查資料為標準,並依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居住地區特性進行資料加權。
菸害認知
在許多國家,菸品使用是導致死亡的第一原因,二手菸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AgencyforResearchonCancer,IARC)歸類為一級致癌物質,研究指出菸品與腫瘤、糖尿病、心血管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腎臟疾病、意外傷害等7大類死因相關;會增加至少14種癌症的風險,可能直接引發的癌症包括肺癌、口腔癌、咽頭癌、喉頭癌、膀胱癌、食道癌,而間接可引發的癌症包含頸癌、血癌(骨髓性白血病)、胃癌、肝癌、腎臟癌、胰臟癌、大腸癌、子宮頸癌等。
所有形式的菸(煙)品均會危害國人健康
菸害防制法自民國86年實施以來,透過立法推動營造無菸環境、二代戒菸服務、菸盒應標示警示圖文、透過倡議活動宣導菸害對健康影響、禁止菸品廣告促銷贊助及調漲菸捐為每包20元等措施,已協助上百萬名吸菸者遠離菸害,惟二手菸與三手菸仍環侍生活周圍,顯示菸害防制還需努力,且近年菸商刻意採用各種行銷手法,設計推出電子煙及加熱菸產品。
世界衛生組織已發表聲明,認為所有形式的菸(煙)品均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本署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及保護兒少之立場,積極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工作,期以周延對電子煙與加熱式菸品之管制法源,並持續推動菸害防制策略:營造無菸環境、衞教宣導、以及提供多元戒菸服務等措施,讓國人都可以享受「無菸」帶來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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