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4款附表4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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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4款附表4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參與審計 縣市專區 ::: 首頁 法令草案預告 法務部公告: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4款附表4修正草案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外交國防法務 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4款附表4修正草案 MINISTRYOFJUSTICENoticeisherebygiven,tocommenceaperiodofpubliccommentsforthedraftamendmentonAppendix4ofSubparagraph4ofParagraph2ofArticle2of"NarcoticsHazardPreventionAct" 發布於2021-06-02 截止於2021-06-16 討論(尚餘0天) 0留言 0 已關注 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法檢字第1100451478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附表四。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附表四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為避免管制空窗期過長以致於遭到濫用而戕害國人身心健康,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電話:(02)21910189轉2343。

(四)傳真:(02)238115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蔡清祥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附表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0年7月1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院臺法字第1100020059號 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自110年7月14日生效 EXECUTIVEYUANNoticeisherebygiven,forthepartialamendmentsoncategoriesanditemsofnarcoticsgovernedby"NarcoticsHazardPreventionAct"(amendmentsbecomeeffectivefrom14th,July2021)   討論區(0則) 這個主題暫停討論 人氣留言 留言時間:新到舊 留言時間:舊到新 訂閱 轉寄 下載 列印 查看更多留言 訂閱討論區 × 送出 法務部公告: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4款附表4修正草案 法務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法檢字第11004514780號主  旨:預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附表四。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附表四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為避免管制空窗期過長以致於遭到濫用而戕害國人身心健康,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

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電話:(02)21910189轉2343。

(四)傳真:(02)2381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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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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