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已付款卻不取貨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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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於現場挑完商品金額合計有一萬多元,因品項之多老闆給予不少折扣(已經少賺了) 而對方當下只願意付一半訂金,合氣生財我們也欣然同意他兩天後取貨 ... 法律論壇 首頁/法律論壇 首頁 › 看問答 ›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 客人已付款卻不取貨 客人已付款卻不取貨 劉OO發問於2018-08-13|台北|服務業 Q: 我們是實體店面,屬零售業 商品大多為單價不高的小物。

客人於現場挑完商品金額合計有一萬多元,因品項之多老闆給予不少折扣(已經少賺了) 而對方當下只願意付一半訂金,合氣生財我們也欣然同意他兩天後取貨時再付尾款(畢境他買了很多) 但過了一週又一週,他沒有再出現了 一箱又一箱的貨堆在坪數不大的小店裏已然造成困擾 三摧四請的他終於願意出面付清尾款但仍然不願取貨(又與老闆約一週後) 從那之後又過了好幾個一週 雖然款項已清,但商品占用的很大的空間 租金很貴,小物販售靠的就是商品的流通來營利 這一堆貨我們不能賣,不能丟,也不能捐 他卡著我們的空間,人又消失,我可以告他嗎?? 或是我能在用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告知他後捐贈處理?? 瀏覽人數:3662 陳詠琪 律師 威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500號5樓之5 公司治理勞資爭議智慧財產權消費糾紛 A: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買家受領遲延,賣家得請求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的必要費用」。

依民法第234條:「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起,負遲延責任。

」 依民法第240條:「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 於約定時間內,買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買家即是受領遲延。

如果買家不受領商品,賣家因此多支出了倉庫、二次運費等為了提出或保管商品的必要費用,買家應該要負賠償責任。

律師回覆於  2018-10-31 主題分類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企業相關刑事法規其他企業法規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 熱門諮詢 LINE瘦身管理師發包商遲遲拒不支付工程尾款配偶負債問題公司登記車車禍賠償解約問題,加盟金返還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 馬上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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