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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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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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或稱文化及創意產業(英文:CulturalandCreativeIndustry,或TheCulturalandCreativeIndustries),簡稱文創產業,中文詞彙最早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於2002年5月依照〈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所確定。
文化創意產業為臺灣官方定名,而文化及創意產業則為香港官方定名,但世界各國與各學術層面的定義不同,文化及創意產業有時被稱為文化產業、創意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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