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001-認領.準正.收養 - 85天衝刺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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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正-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生父結婚了 · 2.認領-生父認領自己的非婚生子女(但小孩的生母及生父並沒有結婚) · 3.收養-收養是指透過法律程序建立的親屬關係 ...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公民-001-認領.準正.收養 1.準正-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生父結婚了 2.認領-生父認領自己的非婚生子女(但小孩的生母及生父並沒有結婚) 3.收養-收養是指透過法律程序建立的親屬關係,若要終止收養,也必須經過法院核可。

4.認養-認養是一種定期的贊助方式,由某些社會福利機構徵求社會善心人士,對孤苦孩童透過經濟補助來協助孩子,認養人可以藉著寫信或探訪與孩子建立關係,但不直接撫養亦無須法律認可。

張貼者: 古奇 於 凌晨2:0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Atom) 標籤 法學大意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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