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動部:僑外生寒暑打工不限每週20小時需申請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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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英文新聞/ 李文潔綜合報導)現行規定,僑生與外籍學生在台灣求學期間,每週工作時數最多不可超過20個小時,但寒暑假期間,每週的工作時間則不受限。

保持登入忘記密碼 登入 還不是會員嗎?註冊會員 E-Mail 送出 返回登入頁 密碼設定成功,請使用新密碼登入  | 首頁 新住民 示意圖(圖/pixabay) 示意圖(圖/pixabay) (台灣英文新聞/李文潔綜合報導)現行規定,僑生與外籍學生在台灣求學期間,每週工作時數最多不可超過20個小時,但寒暑假期間,每週的工作時間則不受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醒,僑外生在這段期間雖然時間不受限,仍需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作時間規範。

勞動力發展署提醒,雇主聘僱僑外生打工時,應注意相關規定,確認僑外生是否有向勞動部申請取得工作許可,查驗方式可至移工動態查詢系統查詢;另相關聘僱規定,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

如僑外生未經許可工作,會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僑外生,依法可處最高75萬元罰鍰。

發展署說明,在學僑外生的工作許可配合學校學期制,目前是一年發2次,並採線上申請,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中(含)以上學校的僑生及華裔學生(港澳地區學生),及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的外國留學生,申請時應具備申請書、有效期間之護照影本、審查費收據正本等相關文件。

另外國留學生則需再檢附就讀學校同意工作證明或特殊語文專長證明文件,向勞動力發展署線上申請。

發展署提醒,因目前未開放中國人士及學生在臺工作,若雇主聘僱中國學生工作,將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並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雇主應注意求職學生身分,以免受罰。

Tweet 更新時間:2022-04-2907:33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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