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洩,如何求償?跟著黃律師學法趣,高點網路書店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第41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 【學習加油站】 黃律師 語言三分鐘 HotIssue 就是愛搜教 學法趣 看電影 讀世界名著 學金庸 讀古龍 急診室 首頁學習加油站跟著黃律師學法趣歷期個資外洩,如何求償? 回上頁|歷期頁面《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更多法學知識請上高點法律網| 分享 Case195.個資外洩,如何求償?.Lawyer黃的生活體驗.Lawyer黃的法律觀點.Lawyer黃請你動動腦2016年的最後一週,黃律師和高中死黨阿哲相約敘舊,聊著聊著,兩人聊到最近發生的兩起個資無故遭到洩露的事件。

「這年頭個資真的是隨便都有可能外洩,看得我真是心驚肉跳。

只不過是懶得出門買飲料,叫個UberEATS外送,這樣也能被外送員在LINE群組公開住家地址;去公家機關辦個事,承辦人居然可以把當事人的身分證影本po上網……。

大律師啊,這些事情,究竟有沒有法律可以好好管管呀?」阿哲激動又帶著幾分困惑提出他的疑問。

「當然是有法可管,只要是涉及個人資料的保護事項,基本上都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適用餘地。

」黃律師笑著對阿哲說。

「所以像家裡的地址、身分證號碼這些資料,如果被別人無故洩露出去的話,當事人是可以依你講的這部法律,去提出相關的主張嗎?」阿哲認真的繼續向黃律師提問。

「你說的沒錯,如果個人資料無故被別人洩露,被害人是可以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向加害人提告及求償的。

」黃律師明確的對阿哲說。

「這挺有意思,大律師快點說個清楚,讓我長長見識,以後要是運氣不好也碰到這種鳥事,我至少就有個基本處理概念了……。

」阿哲急切的說。

{GoTop} 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上的定義是什麼?如果個人資料被私人或是公家機關承辦人無故洩露,被害人又可以依據哪些規定求償或提告呢?一、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上的定義是什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針對個人資料有作成明確的定義,其規定如下:「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準上可知,凡可識別自然人的資料,均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被私人無故洩露,被害人可以依據哪些規定求償或提告呢?「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本文規定:「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個人資料被私人無故洩露,被害人可以依據前開規定向加害人求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個人資料被私人無故洩露,被害人可以依據前開規定向加害人提出刑事告訴。

{GoTop}※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本期推薦好書:行政法(概要)/李進增行政法(概要)熱門題庫/杜律師高頻真題‧行政法(概要)/谷律師高頻真題.行政法/杜律師行政法(I)/黃律師行政法(II)/黃律師行政法爭點精要/溫台大 Q:個人資料被公家機關承辦人無故洩露,被害人可以依據哪些規定求償或提告呢? 老一輩常說兩句話:一是民不與官鬥;二是,訟者,凶也。

所以就算自己的個人資料被公家機關承辦人無故洩露,還是自認倒楣,鼻子摸摸算了吧。

個人資料被公家機關承辦人無故洩露,被害人可以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1項、第2項規定:「(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2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同法第31條規定:「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公務機關適用國家賠償法之規定……。

」第41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及國家賠償法之規定求償或提告,這是法律明文賦予個資當事人的請求權利,千萬別輕易放棄喔。

{GoTop} 回上頁|歷期頁面《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更多法學知識請上高點法律網| 分享   ★近期熱門優惠★ 學習平台 高點會員服務網 高點微課 高點網路學院 知識達數位學習網 貝塔英文寫作新鮮室 公職證照 高上高普考/國營考 高點法律網 高點會計網/記帳士 來勝不動產 高上社工師 高點醫護網 高點土木網 升學系列 高點轉學考插大 高點研究所 高點甄試網/在職專班 台生考陸研 高點後中西醫 登峰美語 經銷通路 元照網路書店 知識達購課館 知識達PChome館 服務信箱.關於我們 台北市開封街一段2號8樓.(02)2311-2288#621 建議使用IE10.0以上版本‧本站內容為高點網路書店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複製或轉載。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