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食品如每一份量與份數相乘大於淨重是否符合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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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每包裝所含之份數,應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1位標示;每一份量之重量(或容量),應考量國民飲食習慣及市售包裝食品型態之一般每次 ... 首頁(current) 法規及公告查詢 常用問答查詢 影片專區 其他相關資料 活動報名 登入 食品標示常用問答區 友善列印 關閉頁面 瀏覽人次     00000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5版權所有|系統維護:融易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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