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面前將【持有第二級毒品】丟棄大圳,經律師協助獲【不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 一時情急之下,趁隙將持有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包丟進大水圳中,然此行為遭警方密錄器全程拍下,警方遂以現行犯將當事人逮捕,並採驗尿液,當事人遂委任.
聖安法律事務所-彭彥儒律師-電話:02-2581-3050;或加入LINEID:@olx8426c
跳到主文
台大法律畢業,專辦一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檢警陪偵、勞資爭議、土地糾紛、家事案件、強制執行、票據爭議、契約審議及見證、律師存證信函等
官方網站:http://attorfire.com.tw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May27Wed202017:00
警察面前將【持有第二級毒品】丟棄大圳,經律師協助獲【不起訴】
當事人前於駕車行經桃園時,因交通違規遭警方臨檢,一時情急之下,趁隙將持有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包丟進大水圳中,然此行為遭警方密錄器全程拍下,警方遂以現行犯將當事人逮捕,並採驗尿液,當事人遂委任本律師為偵查中辯護人。
當事人於偵訊時自白坦承所丟棄之物即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坦承涉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亦坦承前有施用第二級毒品。
本律師則為當事人辯護主張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本案當事人丟棄之物既然未經扣案,自不得僅以當事人(被告)之自白作為唯一證據,被告尿意結果亦呈現陰性反應,終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採納本律師之主張,就持有及施用第二級毒品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遭遇刑事訴訟,
請立即撥打諮詢專線:02-25813050 指名「彭彥儒律師」
或請加入彭彥儒律師LINE帳號詢問:
彭彥儒律師其他「刑事成功案例分享」--請點我
*彭彥儒律師的五大優勢:
一、成功案例經驗豐富:
遇到官司,來找律師,不外乎就是希望打贏官司,但是律師倫理規範第28條規定:「律師就受任事件,不得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
」(如果有律師告訴你這件案子一定勝訴,這個律師就該送懲戒了...),所以選擇律師,不該找那位告訴你會贏的律師,而應該找勝訴多的律師。
彭彥儒律師於民國100年考上律師後,有著豐富成功案例經驗,是您挑選律師的最佳選擇。
二、法律專業素養嫻熟,隨時充實法律知識及實務見解
彭彥儒律師畢業於國內第一學府「台灣大學」,法律專業品質保證,並於民國100年畢業當年即考上律師,法律專業素養無庸置疑。
法律及實務見解日新月異,部分幾十年就開始執業的老律師,對於新的法律及實務見解從未更新,套句九品芝麻官的經典台詞,根本是「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如果連最新法律知識及實務見解都不清楚,也不知道如何搜尋,如何能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彭彥儒律師隨時關注、更新最新修法實務及實務見解,對於承接的各類案例,亦以最大心力搜尋最新法律及實務見解,以維護當事人最佳利益。
三、堅持對當事人說實話,當事人利益優先
部分律師見到當事人只會說好聽話,不斷強調勝率很高,但實際上只是為了獲得委任,未能把當事人利益擺在第一優先,甚至時間都花在經營外務上,剝奪處理案件的時間。
彭彥儒律師堅持只對當事人說實話,不會為了接案件而天花亂墜,而會真實分析案件利弊及勝敗因子,且不經營外務,只關注案件,永遠將當事人利益擺在第一優先。
四、辦案親力親為
部分名律師挾高名氣,輕易接到許多案件,但往往接到案件後,便將案件分派由底下小律師處理,不再過問。
彭彥儒律師堅持每個案件親身參與,如有協辦律師亦會共同研討案件,不會將案件完全丟給沒有經驗的小律師處理,保障當事人權益。
五、充分溝通辦案有彈性
部分律師收了案件之後,就不再跟當事人溝通,只有開庭當天才看到律師,當事人有什麼主張都不理。
彭彥儒律師堅持每個案件因事置宜,與當事人充分討論,處理案件有彈性,能夠隨機應變不僵化,以促成當事人最大利益。
文章標籤
持有毒品
施用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辯護人
律師
地檢署
不起訴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彭彥儒律師
聖安法律事務所-彭彥儒律師-電話:02-2581-3050;或加入LINEID:@olx8426c
彭彥儒律師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全站分類:生活綜合個人分類:成功案例-刑事此分類上一篇:網購槍枝涉【持有殺傷力槍枝罪】,第二審高等法院維持【無罪】
此分類下一篇:轉讓甲基安非他命涉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律師協助【緩起訴】
上一篇:網購槍枝涉【持有殺傷力槍枝罪】,第二審高等法院維持【無罪】
下一篇:轉讓甲基安非他命涉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律師協助【緩起訴】
歷史上的今天
2018:【法律知識】偷倒廢棄物,會成立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罪嗎?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文章分類
律師新訊(5)服務項目及法律顧問(2)成功案例-刑事(62)成功案例-民事(14)成功案例-行政(3)成功案例-非訟(4)法律常識-毒品(5)法律常識-刑事(7)法律常識-民事(4)法律常識-勞工(2)實務見解-釋憲(20)實務見解-刑事(4)實務見解-民事(4)法律新聞(9)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
文章搜尋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1PIXNET
關閉視窗
延伸文章資訊
- 1警察面前將【持有第二級毒品】丟棄大圳,經律師協助獲【不 ...
... 一時情急之下,趁隙將持有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包丟進大水圳中,然此行為遭警方密錄器全程拍下,警方遂以現行犯將當事人逮捕,並採驗尿液,當事人遂委任.
- 2家長若發現未成年子女有吸食毒品狀況時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二)無涉刑責,單純行政罰案件: 少年單純持有純值淨重未達20公克之第三、四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及「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 ...
- 3網友寄放包裹,竟是二級毒品!工程師遭起訴,委任律師辯護 ...
警方以現行犯當場將杜先生逮捕,抓到派出所作筆錄,杜先生疑惑地請教律師: 1. 我有接受驗尿,結果呈陰性反應,證明我沒有吸食,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要以持有毒品罪 ...
- 4碰觸毒品刑責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均處罰未遂犯。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
- 5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
新增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毒品、轉讓毒品罪等處罰規定。 降低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之罪刑。 對於販賣者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財物,可以追徵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