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上ㄧ罪與上訴不可分原則- 智丞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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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上ㄧ罪與上訴不可分原則
本欄將針對實務常見之重要爭議與您分享
標題裁判上ㄧ罪與上訴不可分原則
日期2015-11-07類別刑事類
內文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58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
」「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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