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蘋果】透天厝騎樓能不能停車大法官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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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讀者問:透天厝的一樓,算是自己家私人的範圍,所以只要不影響大眾通行權 ... 在建物登記係屬於建物的附屬部分」,所以騎樓的所有權屬於私人所有。

出版時間2018/07/29 不具名讀者問:透天厝的一樓,算是自己家私人的範圍,所以只要不影響大眾通行權前提下,不會被當成是騎樓不能停車的規範內,對嗎? 律師張洛洋答:所謂的騎樓,依照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7條規定,是指「凡經指定在道路兩旁所留設,自道路境界線至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之空地」、「在建物登記係屬於建物的附屬部分」,所以騎樓的所有權屬於私人所有。

 而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是指公路、街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及第3款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可知「騎樓」被視為道路,目的在供公眾通行。

 另依照大法官解釋564號解釋理由書的說明,也指騎樓通道的建造目的,是為了供公眾通行使用,所有人雖然不會因此完全喪失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但是在利用方面,原則上不得妨礙公眾通行。

 然而要注意的是,各地方政府的自治法規對於騎樓使用或許訂有不同標準,讀者必須注意所在地的自治條例或法規,如果因景觀或是其他原因訂有禁止騎樓停車等使用上的限制,讀者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許淑惠/採訪整理)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蘋果》即時推出【法律問蘋果】網友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e-mail:[email protected] 大法官指騎樓建造目的,是為了供公眾通行使用,原則上不得妨礙公眾通行。

資料照片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法律問蘋果 騎樓 停車 最Hit 月薪80K到柬埔寨才知上當 他驚險逃亡!救他的人就是害他的人 張善為養病神隱9年今47歲生日 粉絲po文「我們一直都在」惹鼻酸 「淑芬,我只是要買麥當勞給妳吃罷了」 崩潰哥街頭哀求女友金句爆紅 「本土劇林志玲」豹紋比基尼下半身布太少 曲線畢露跪求偷拍者刪照 莫彩曦被批「台灣出事就回美國」 傻眼揭真相:請對自己國家有信心 黑絲短裙OL爬進自助洗衣機搞啥? 店主暴怒:連基本尊重都沒有! 豪雨中看導航誤入小徑釀翻車2死 台北姊妹檔出遊天人永隔 三亞疫情封城8萬人被困 遊客「沒封台灣島,反倒封了海南島」 結婚不到3個月妻曝「郝劭文變了」 七夕親揭真相:很離譜 樂天女孩「狐狸舞」太萌了 紅回日本Yahoo!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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