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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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修改標示 · 增訂營養標示橫向切割標示方式及多種口味共標的標示方式。
· 增列g、mg、mL、L等民眾普遍認知的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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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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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修改標示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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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 衛生福利部
- 2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
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修改標示 · 增訂營養標示橫向切割標示方式及多種口味共標的標示方式。 · 增列g、mg、mL、L等民眾普遍認知的通用 ...
- 3法規名稱: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一、本應遵行事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二、市售包裝食品之「營養宣稱」,指對營養素含量之高低使用形容詞句加以描述時,其表達方式應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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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問答集 - 中華民國全國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 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 FDA食字第1101301768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送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問答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