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令函釋- 有關發布證券交易法第41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二)後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持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者,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方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並次依本會一百十年三月三十一日金管證發 ... 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管會 銀行局 證期局 保險局 檢查局 English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雙語詞彙| 小 中 大 至搜尋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