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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究竟是「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在法律效力上是有差別的,例如終止契約僅是於終止後失效,終止前的給付仍是有效的,定作人仍負給付報酬等義務,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搜尋 搜尋 公共工程金質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開口契約 PCC 政府採購法 進階搜尋 分享 SharetoFacebook[另開新視窗] SharetoPlurk[另開新視窗] SharetoTwi
延伸文章資訊
- 1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88.11.4.簽見
- 2民法§258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解除契約,係指當事人之一方,行使其本於法律或契約所定之解除權,使契約自始歸於消滅之一方的意思表示而言。租賃契約一經合法成立,除有終止之原因 ...
- 3民法債編總論(二) 授課大綱(4) -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契約之終止、撤銷及解除. 一、 都是為了提早結束(消滅)契約關係,但原因及效果不同。 二、 「用語」不精確或錯誤,不影響,一切以法律規定 ...
- 4[民法] 撤回和撤銷和解除和終止的差別@ F's 法學部落格:: 痞客邦::
2009 / 4 / 4 新增差別範例。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銷」和「解除」和「終止」 四個看起來很相似的詞,事實上,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差別的。
- 5撤回、撤銷、終止與解除契約之差異 - 財團法人時雨文教基金會
在法律上,「終止契約」係指使契約「不繼續」發生效力,日後交易雙方不再受該契約之拘束,但是在終止「前」之法律關係仍然有效。終止權相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