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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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起訴繫屬法院後,復由檢察官違法從實體上予以不起訴處分,經告訴人合法 ... 案件曾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而又違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 ... 解釋字號 釋字第 140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63年11月15日 解釋爭點 就已起訴個案復為違法不起訴處分,如何救濟? 解釋文 1 案經起訴繫屬法院後,復由檢察官違法從實
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訴訟法§25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 ...
- 2刑事訴訟法§25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 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之處分 ...
- 3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羈押之被告受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視為撤銷羈押,檢察官應將被告釋放,並應即時通知法院。 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扣押物應即發還。但法律另有規定、 ...
- 4做錯事一定會被關嗎?淺談微罪不舉制度|法律百科Legispedia
微罪不舉屬於相對不起訴的一種,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 所謂案件類型,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列舉的犯罪,注重在刑度與罪名; ...
- 5不起訴處分不等於無罪!把握4點提再議,成功率穩上升 ...
「相對不起訴」是由檢察官根據實際狀況所判斷。檢察官主要是根據刑法第57條所列內容,如被告犯罪目的、犯罪時所受刺激、犯罪的態度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