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6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延伸文章資訊
- 1瀆職罪-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
... 人民之合法權益等。規定於刑法第120~134條。2枉法裁判或仲裁罪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 ... 刑法第125條) (1)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 2有權不能亂用,濫用職權罪這麼認定- 每日頭條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是這樣規定的【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
- 3濫用職權型瀆職罪的表現形式及其社會成因與治理- 台灣法律網 ...
濫用職權型瀆職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褻瀆公權力的故意類瀆職犯罪,是公權力腐敗的極端表現。
- 4瀆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瀆職(英語:misfeasance/ nonfeasance/ malfeasance),是指國家官員公務員等公職人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 ...
- 5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