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就打滾"!如何拒絕孩子的非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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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的一幕,孩子在玩具店面前久久徘徊不願走,執意要買「一見鍾情」的玩具,媽媽一般不會輕易妥協,所以結局就是,媽媽在前面氣沖沖的走,孩子在後面哭著攆著......當然這種是好一點的,孩子最起碼不會這麼執拗,還有更慘烈的是孩子在地上撒潑打滾,這就讓媽媽尷尬無奈了。

在70、80年代,物質比較貧乏,商場裡的物品也很有限,所以,見的少接觸的少慾望就不會那麼強烈,小孩子也不會有太大的願望,如果天天可以嚼到上海泡泡糖,吃上一顆大白兔奶糖,就覺得是最幸福的時刻了,但僅僅是這樣,也不是願望都能實現,如果執意糾纏父母的話,父母的巴掌就直接甩過來了,那種簡單粗暴,讓你至今心有餘悸。

所以孩子們都很珍惜得到的每一樣來之不易的小禮物,比如,以前就喜歡攢漂亮的糖紙,看到這些花花綠綠的玻璃紙,就能想到它的味道,它的回味是無窮的,從而感覺童年都充滿了甜蜜。

那現在的孩子就不一樣了,各種新奇獨特的玩意兒越來越多,就是個棒棒糖都能有無數種口味,漂亮的包裝就吸引了你的眼球;各種與動畫片配套的玩具,遊戲,讓孩子們欲罷不能。

父母們也不會過於苛刻孩子,能滿足的儘量都會去滿足,為了一個小物件讓小朋友哭的稀里嘩啦的不值得。

所以,導致孩子有這種「叛逆」舉動的因素是多樣的,一方面由於現代物質太過豐富,連大人都難以抵抗購物慾,更別說小孩了;另一方面也是孩子習慣了家長平時對他的百依百順,助長了他的氣勢,所以稍不如意就撒潑打滾。

「寶貝聽話,小汽車家裡已經有很多了,別再買了。

「我說不買就不買,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自己走了,你一個人在這裡蹲著吧。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這是最後一次給你買小汽車了。

這樣的場景,對於很多家長來說並不陌生。

孩子購買慾強,是很多家長頭疼的問題。

那麼當孩子與家長外出總要求買東西時,家長們該如何應對?

情景重現1:礙於情面只好妥協

市民李女士是一個4歲孩子的媽媽,每當逛超市孩子硬要買某個玩具時,她都是先妥協。

「我女兒倔強得很,不給她買就哭,聽著孩子的哭聲,自己也覺得於心不忍,最後還是買了。

而市民梁先生在遇到6歲的兒子在公共場所為買某件東西而哭鬧耍賴時,他常常會礙於情面,答應孩子的要求。

點評:不利於培養規則意識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這樣不利於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

」廣西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老師陳金菊說。

如果孩子很輕易地就能通過哭或耍賴等方法獲得家長妥協,家長以後在教育孩子時,會逐漸失去威信。

情景重現2:孩子哭鬧家長生拉硬拽

「如果孩子一哭鬧家長就遷就,這樣會把孩子慣壞的,幾次過後,孩子就會鑽空子,用他們實踐成功過的方式來得到想要的。

」方女士說,在面對孩子在街上為了買某件東西而哭鬧時,她總是硬生生地把孩子抱走。

點評:易留下心靈創傷

專家認為,方女士的教育方法過於簡單粗暴,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會比其他孩子表現出更多的叛逆和倔強。

「當孩子為了得到自己喜歡的物品在地上打滾哭鬧時,家長不能妥協,但在不買的同時,也要給孩子平等和尊重。

」「硬生生地把孩子抱走,讓他遠離玩具攤,確實非常快速了當,但這會給孩子留下內心的創傷。

孩子的問題大多會在青春期爆發,那些沒受到平等和尊重的孩子,在青春期時會非常反叛,引導不好甚至走入歧途。

專家支招:平等尊重的「ABC原則」

遇到此種情況,家長不妨試一試「ABC原則」,如果家長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時要求孩子,孩子當然會「亂」;只有制定了標準,才能確定孩子是否是「亂花錢」。

A:事前約定。

例如去逛超市,家長在出門前與孩子約定好,爸爸媽媽只能買什麼,孩子只能買什麼,商量好了再出門。

約定要本著不傷害別人、不妨礙別人的原則來制定。

與孩子做事前約定時,一定要在尊重和平等的前提下進行,而不能僅憑成人的想法和購買能力,將家長的意願強加給孩子。

例如,可以和孩子討論,什麼是孩子最想買的,什麼是他真正需要的,什麼是家裡已經有了沒必要再買的等等。

經過這樣平等而民主的討論,孩子更會遵守自己和家長的約定。

B:事中提醒。

如果已經約定好了,就要堅決執行。

當孩子遇到不在計劃之內自己想買的東西時,他可能會忘記與家長的約定,吵著一定要買,這時家長就要提醒孩子:「我們約定好了只能買××,不能買其他的。

孩子會不斷地嘗試觸碰家長的底線,這也正是家長在孩子心中樹立威信的時候。

因此,無論孩子有什麼理由,只要不在約定的範圍內,家長都要堅持原有的約定。

另外,家長自己也要以身作則,在逛超市時也不能隨意買約定範圍之外的東西。

C:事後總結。

例如從超市回到家裡,家長可以對孩子說:「今天寶寶在超市看到了很喜歡的玩具,想買,但還是忍住了,遵守了與爸爸媽媽的約定,寶寶這樣做非常棒!我們現在來討論討論,寶寶喜歡的那個玩具是否真的有買的必要?要不要下次去的時候再買?」

ABC原則不僅適用於家長與孩子外出購物時,而且也適用於日常生活中。

平時,家長可以讓孩子在家裡就養成約定的習慣。

如與孩子約定好每天只能看15分鐘的電視,時間到了就要關掉電視,從小事起培養孩子遵守約定的習慣。

家長要發現未被滿足的心理需求

專家認為,孩子購買慾強烈,一定是他的一部分心理沒被滿足造成的。

找到孩子物質追求背後沒被滿足的心理需求,並滿足它,對孩子的成長更重要。

「有時孩子一定要買某個東西,是為了從家長那裡證明自己的重要性,讓家長更多地注意他。

家長應該做到的是,找到自己在和孩子互動的過程中,孩子的什麼需求沒有被滿足,例如家長應該檢視自己:對孩子的關注夠不夠?

另外,家長應該接納孩子對某些事物的喜好,明白孩子有想買他喜歡的東西的需求。

如一個孩子特別喜歡吃櫻桃,但是家長實在無力滿足孩子的每一次需求,可以這樣對孩子說:「媽媽知道你很喜歡櫻桃,櫻桃看起來非常漂亮,吃起來酸酸甜甜的,很美味,但是櫻桃太貴了,如果我們總是買,媽媽會感到壓力有點大。

我們來想一個辦法讓寶寶既能吃到美味的櫻桃,又能大家開開心心的方法,好嗎?」家長可以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方式,與孩子約定,如一個月只能吃一次,或價格在多少範圍內等。

讓孩子慢慢理解並按約定持續去做。

孩子漸漸長大,學會用不合理的要求去滿足自己的願望,那父母該如何去應對這些小「伎倆」呢?不同的年齡段應該有不同的對待方式。

0-2歲:直接拒絕

0-2歲的寶寶不具備完善的語言功能,所以他根本聽不懂父母給他講的道理。

對於這個階段的孩子,父母可以直接拒絕他的不合理要求:對孩子說「不可以」,或者對他搖頭。

當孩子有危險舉動時,如要把玩打火機,父母要馬上制止孩子的行為,甚至適當地懲罰一下寶寶,比如今天取消他喜歡吃的小點心。

2-4歲:冷漠處理

孩子在2-4歲會迎來他人生中的第一個「反抗期」,這個時期的孩子開始鬧著「要獨立」,他們不像以前一樣對父母的話言聽計從了,有了自己的想法。

這個時期的孩子如果提出不合理要求,家長儘量不要採取強硬的手段來制止孩子,而應該對孩子加以引導。

「冷漠處理」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當孩子大吵大鬧,父母不必暴怒,可以先不去理睬他,等到雙方的情緒都冷靜下來之後再去跟孩子講道理。

如果孩子在公眾場合撒潑,為了保護孩子的自尊心,父母最好不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責罵孩子,先把孩子帶回家再處理。

4-6歲:講道理

4-6歲的孩子正處於心理發展的「過渡期」,他們從最開始的「以自我為中心」發展到開始認識周圍的環境。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語言功能、智力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對於這個階段的孩子,父母可以通過講道理來和孩子進行良性溝通。

如果孩子吵著要去做某件事,父母可以坦白而簡單地向孩子解釋為什麼不能做,以及做了之後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

這可以幫助孩子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

父母要注意,不要說謊來欺騙孩子,也不要將事情因果說得模稜兩可讓孩子覺得可以嘗試。

「冷漠處理」的方式也適用於這個階段的孩子,在冷靜下來之後再對孩子曉之以理,最後別忘了給孩子一個愛的撫慰。

以上這些,媽媽們雖然都知道了,但是實施起來可能還會有一定難度,但是你掌握了孩子每個階段的心理特點,就會慢慢「調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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