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教孩子學會「不給別人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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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自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一個人的自立能力。
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務應是教育孩子「學會生存」、「學會做人」。
如果家長對孩子「包辦過多」、「保護過度」、「照顧過分」,如果說是愛,也只能是溺愛。
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沈國明近日撰文表示:「講到社會公德,我想說,我們的教育缺少一點,就是教育孩子做個不給別人添麻煩的人,我認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我們大家都能有這樣一種心理,我們的社會要和諧得多,社會治理也要容易得多。
」
教育最大的成功,就是讓孩子學會「不給別人添麻煩」。
只有能夠自理的人,才能夠自強、自立。
《論語》上講,「三十而立」;不是說人到三十歲,就一定要有房,有車,有地位,當上什麼官。
在我們的社會中,有這樣一種浮躁:到三十歲還沒有車還沒有房,還沒有當上處級幹部,就是前途暗淡;這是對「自立」的一種曲解,甚至是對「自理能力」的一種誤導。
現在的教育,有一種功利:要孩子「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想考名校」;認為只有考上名校,才是最大的成功。
的的確確,許多孩子沒有「輸在起跑線上」,卻輸在自理能力、自立能力上,成為生活、工作、事業上「扶不起來的阿斗」。
家長要教育孩子從小就懂得:自己的事情,凡是能自己做到的,就要自己做,儘量不要給別人,當然也包括不給父母添麻煩。
要教育孩子懂得「不給別人添麻煩」,不僅是一種行為規範,一種道德修養,一種做人的尊嚴,更是一種生活能力,一種成功必需的品質、走向成功必不可少的「奠基石」。
讓孩子學會自理,不是殘忍,恰恰是教會孩子自立的能力。
孩子自理之初,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學會戰勝困難和挫折,不僅可以鍛鍊人的意志,更能夠培養人的自強精神。
現在我們的一些學校,也在搞「挫折教育」、「生存教育」,讓孩子吃一點苦;對於這樣的「吃苦教育」,家長要多支持,千萬不要捨不得。
更重要的是,家庭的日常生活中要讓孩子學會自己克服困難,孩子在學習和生活中有了困難向家長求援時,家長一定不要有求必應,而應鼓勵引導孩子克服困難、戰勝困難,甚至應該「人為地」給孩子設置一些困難,讓孩子去克服。
一個人的自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一個人的自立能力。
資深媒體人和傳播專家羅振宇就認為:「孩子不是在你出生很多年之後才出生的人,孩子是在你死了之後還會活很久的人。
」因此,家長的任務,「最重要的不是把自己的經驗告訴他,而是讓他在沒有你陪伴的時候適應那個陌生的世界。
」教育孩子學會自理,甚至比掙多少錢,當多大官,買多大房,開多好車,都更重要。
孩子的自理能力,自立能力,是一項生存「基本功」,是缺少不得的。
如果家長對孩子「包辦過多」、「保護過度」、「照顧過分」,如果說是愛,也只能是溺愛。
只會導致孩子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孩子一旦產生極強的依賴性後,甚至就會認為家長是他們的保姆,是他們的「拐棍」。
什麼是教育?這是一個迄今為止仍在探討的問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它的定義是「學會生存」;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務應是教育孩子「學會生存」、「學會做人」。
一個連起碼生存能力都沒有的人,談何實現遠大抱負、理想未來?
一個搞不定自己、搞不定家庭的人,一個飲食起居成問題的人,如何安心工作、在事業上自立?生活從來都是一種能力,而且是一種最基本的能力;人只有自己生存的好,生活的好,家人生活的好,才有精力、有心力從事心愛的事業,做能實現自身價值的工作。
只有先從學會自理開始,然後,才談得上解決問題,才談得上自強,才談得上建設國家、改造社會。
一個人要實現遠大抱負,要走向理想未來的遠方,需要有很多的能力。
在眾多的能力當中,惟有自立能力,才是一切能力的基礎,才是一切能力的支撐,才能將心愛的事業、有價值有意義的工作托舉起來。
要孩子成功,就要教育孩子從小「學會自立」,「不給別人添麻煩」。
文 | 梁新
來源 | 微信公眾號「e觀滄海」
製作團隊
主編:馬卿軒
責編:辛 懿 賀瑞瑞
校對:蔡文慧
編委:大 山
總編:王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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