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學會生活技能,只需要用角色扮演代替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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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曾說過:孩子的生活本身就是遊戲,角色扮演的遊戲不是隨便玩玩,而是孩子認識成人世界的一面鏡子,還能讓孩子學習「換位思考」,這對孩子的想像力、觀察力、思維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都大有好處。

其中,我們需要根據孩子的不同階段,用不同的角色扮演方式,讓孩子的認知發育循序漸進。

第1階段家長主導期:

孩子1歲左右開始,就會漸漸萌出「角色扮演」的能力,需要慢慢知道什麼是「扮演」,可以從讀繪本、帶孩子玩玩具、看花草樹木這樣的親子陪伴中,多加入一些惟妙惟肖的「演」的元素:

讀故事:一人分飾幾個角色,通過語調、聲音、動作的變化,讓孩子知道,媽媽進入了繪本故事中的角色,還可以配合手偶、道具,讓扮演更生動。

玩玩具:比如洗澡的時候,可以給小鴨子、小青蛙賦予生命,甚至編個兒歌,讓這些玩具小動物又唱又跳,戲水時光也會充滿樂趣。

大自然:孩子很容易被植物、樹木吸引,他們在看的時候,家長可以做示範,和樹打招呼、對話、聊聊天,或者以「我」為人稱、代入植物的角色,邊介紹邊讓孩子調動五感觀察感受,「hi,我叫雞蛋花,我特別的香,你聞聞……

第2階段家長孩子一起主導:

經過家長的示範,孩子會經由「模仿」漸漸收穫更多角色扮演的概念和能力,1歲半的孩子,已經會結合家裡的玩具做些簡單的角色扮演,比如模仿小廚師切切水果和蔬菜,模仿小醫生拿個聽診器……

這個時候需要家長配合孩子,多為孩子準備一些適合角色扮演的道具(切切樂、小汽車、玩偶),並且熱情的投入孩子的小遊戲中,多用好奇式的語氣回應,「哇!」、「很好玩呀!」延續孩子的探索。

第3階段由孩子主導:

2歲半以後,孩子自己漸漸擁有了創造場景、自編自演的能力,有的時候甚至不需要具體的實物,用抽象的方式也能「演」:

比如家裡有個遊戲帳篷,讓孩子帶著喜歡的玩具鑽到裡面,還可以帶上甜甜圈、蔬菜水果和玩具一起吃、一起玩,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暫時退出,等待孩子的邀請,如果她需要你「扮演」角色,我們就演,如果她不需要,我們就不打擾,任孩子自由發揮。

孩子扮演的慾望,還會慢慢擴散的身份、角色、職業等,現在很多城市都有專門的角色扮演體驗館,等到孩子4歲左右,就可以去玩玩,嘗試成為「消防員」、「郵遞員」、「警察」什麼的了。

只有「身臨其境」,才不會破壞了孩子的興致和想像,才會讓孩子有更多推己及人的情緒感受力和共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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