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孩子獨立,父母必須要做這4點!最後一點大多家長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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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現在的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沒有責任心。

其實,孩子並不是生來如此,是父母的「包辦」行為讓孩子形成了這樣的生活模式。

在孩子還比較小的時候,能力和意願是不成正比的,可能孩子願意去做某件事,但是卻很難把事情做好。

因此,很多父母不願意讓孩子做他本該自己完成的事情,總抱有「完事我還得收拾,還不如我直接幹了呢」這種想法。

最終,孩子錯過了自己做事的時機,慢慢養成了把自己該做的事情推給別人做的不負責任的習慣。

等到孩子大了,父母又想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了。

欣欣今年5歲了,在上幼兒園。

幼兒園裡有規定,要求每一個小朋友每天到學校都要自帶手絹。

,有一天,欣欣忘記帶手絹了,老師檢查到她的時候,問她:「欣欣,你為什麼沒有帶手絹啊?」欣欣居然振振有詞地說:「都怪我媽媽,她太糊塗了,忘了給我帶手絹!」

瞧!例子中的欣欣絲毫沒有意識到忘帶手絹是自己的事,還怪到了媽媽的頭上。

每天帶手絹原本是孩子自己的事,但是由於欣欣媽媽缺乏這方面的教育意識,把孩子的一切事情都「包辦」了,結果使欣欣失去了責任心。

要培養孩子的責任心,父母就要鍛鍊孩子獨立做事的能力。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父母要逐步教導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做事之前提出要求,鼓勵孩子認真完成,如果孩子遇到困難,父母可以在語言上給予指導,但是一定不要在行動上包辦代替,要給孩子獨立做事的機會。

兩次諾貝爾獎獲得者居里夫人曾對自己的女兒說:「你們長大以後,要自己去謀業。

我只留給你們精神財富,絕不給你們留下金法郎。

」在居里夫人的影響下,後來她的女兒成了著名科學家。

由此可見,在培養孩子「自己事情自己做」這件事上,父母做引導遠比事事包辦效果好。

如何讓孩子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1.明確培養孩子的目的

父母要明確培養孩子的目的--讓孩子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通過讓孩子自己動手,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增強孩子的責任心、自信心等。

這些都是保證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的基礎。

2.給予孩子積極的回應

在孩子表現出樣樣都要「自己來」的獨立行動願望的時候,父母要給予積極的回應和正確的引導,千萬不要因為孩子小而一味地溺愛,包辦代替,而應該把孩子視為一個完整的人來看待,要尊重他的意願和獨立性。

3.從簡單的事開始做起

要讓孩子從做簡單的事情開始做起,這樣能夠使孩子得到成功的喜悅,然後逐漸由易到難,循序漸進。

如繫鞋帶,起初孩子不會,但他很想自己系,不想讓父母幫忙,這時父母應該教會孩子繫鞋帶的方法,多示範幾次給孩子看,再通過一系列的練習,孩子就能逐漸學會繫鞋帶了。

4.不要用錢作為孩子勞動的報酬

對於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最好的獎勵不是金錢,而是微笑、擁抱、蹺大拇指,真誠地對孩子說:「你真棒!」或者在眾人面前誇獎孩子。

寧寧的媽媽很溺愛寧寧,以至於寧寧上一年級的時候還不會自己剝雞蛋,平常收拾書包、整理文具這些事情都是媽媽一手包辦的。

現在寧寧都四年級了,幹什麼事還是會第一時間叫「媽媽」。

辰辰媽媽卻不這麼幹,在她看來,孩子其實很願意嘗試自己做事情。

通常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她都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讓辰辰自己吃飯,辰辰經常吃得一片狼藉;讓辰辰自己倒水喝,辰辰往往是邊倒邊喝邊玩,水喝了一半,另一半灑得到處都是;讓辰辰自己嘗試穿衣服、褲子、襪子、鞋,辰辰經常穿得歪歪扭扭……雖然辰辰做得並不好,到最後仍然要由媽媽幫著辰辰完成,但是媽媽還是儘量鼓勵辰辰做力所能及的事,既讓辰辰慢慢學會了自己生活,也讓辰辰在獨立做事中體會到了收穫的喜悅。

總之,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父母不要包辦代替,要讓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這樣孩子才能學會承擔責任,給未來增添助力。

與此同時,父母也要在培養過程中成為孩子的好榜樣,做到用過的東西放回原處,使生活環境保持在整潔狀態等,讓孩子有樣學樣,更快養成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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