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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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法規名稱: 工廠類建築物基本設施及設備標準
二、作業廠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得附設單身員工宿舍, 該單身員工宿舍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三分之一。 三、員工餐廳(含廚房)及其他 ...
- 2特定工廠登記Q&A - 高雄市政府
Q:納管輔導金、特登營運管理金需繳多少? A:納管申請書記載之廠地面積計算:面積在三百平. 方公尺以內者,繳交 ...
- 3工廠登記問卷及應備文件
建築物配置平面簡圖及建築物面積計算表(僅供參考). 註:可參考地政事務所申請之「建物測量成果圖」 (但 ... 廠房面積(C 棟):C1 廠房+C2 廠房=180 ㎡+180 ㎡=360 ㎡.
- 4『工廠』的定義是什麼?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一、下列工廠,一定面積指廠房面積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指馬力與電熱合計達二.二五千瓦以上。 (一)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C 大類製造業之中類第十七類 ...
- 5廠地面積計算及相關情境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