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同持有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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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同共有」土地買賣不煩惱,2 種彈性選擇! - 呈陽建設開發
其實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只要土地共同擁有的多數人,同意即可成立,不用全部的人達成共識。而所謂「多數人」在臺灣的土地法34 之1 條中也提供了二種的彈性 ...
- 2公同共有土地買賣 - 法律圈
說明如下: 本人父親已歿,阿公之後也去世,阿公去世有繼承遺產土地,田、旱、建都有,但全部都是公同共有,但本人父親還有債務未還,打算把繼承阿公 ...
- 3什麼是公同共有土地買賣? - 田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共有土地買賣,常因共有人數眾多,且對土地出售價格意見不一, 致無法有效整合,或共有人發生繼承事實,但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等原因,以致共有土地無法順利完成買賣, ...
- 4買賣過戶可以嗎?3招破解共同繼承房屋問題 - 元展理財
共同持分的房屋可以買賣,通常是賣給其他持分人或是專業的代書,為了不想要再與其他共同持有人有關係,可以透過買賣的方式解決問題。 共同繼承分割繼承.
- 5民法§828 相關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苟被上訴人簽立之同意書,果為買賣,縱出賣之標的為公同共有土地,而因未得其他 ... 共同繼承之遺產在分割以前,應為各繼承人公同共有,如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