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篇修正-父母遺產在2000萬元以下出嫁的女兒無法繼承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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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檢視現行法條, 第1138 條, 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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