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 植根法律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
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二、自治事項:指 ...
目前線上:413人,瀏覽人次:561105190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延伸文章資訊
- 1重要名詞
例如國家、地方自治團體及其他. 依法律規定成立之公法人,如農田水利會(參釋字518、628解釋)。 ❖公法人:係指依公法所設立之法人。就行政法而言,公法人 ...
- 2地方自治團體有哪些-阿摩線上測驗
地方制度法法定為:「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如我國憲法所規定之直轄市及.. 看筆記. 省具地制層級但非地方自治 ...
- 3地方制度法 - 植根法律網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二、自治事項:指 ...
- 4地方政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地方政府是指一個國家的特定地方內,具有規範性之自我治理能力(即所謂地方自治)的政權團體。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對稱 :1381。廣義的定義係管理特定 ...
- 5釋字第467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