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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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侵害行為: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佈情境之行為。

家庭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預防宣導 > 婦幼安全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推到: 家庭暴力防治 發布日期:10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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