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 香港人文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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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朱子的說法,「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一句仍是一個判斷繁句。

「孝弟」是實詞主語,其下「者也」二字是虛詞語氣詞。

因此主語仍是四個音節。

「仁之 ... 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humanum.arts.cuhk.edu.hk/~hkshp 《人文》二OO六年四月第一四八期   《論語•學而》「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說 謝自強 一)引言 《論語•學而》篇: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1] 這則《論語》,膾炙人口,學者多以它來詮釋孝悌與仁的關係。

但《論語》成書已久,從傳抄到刊刻,從簡帛到洋裝,一文數本與詮釋迥異者,所在多有,這則《論語》也不例外。

本文嘗試排比這則《論語》的版本異文,並探討學者對「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一句的幾種見解,然後加以比較,再作取捨。

二)問題的提出 楊伯峻在《論語譯注》中,對這段話語譯如下: 有子說:「他的為人,孝敬爹娘,敬愛師長,卻喜歡觸犯上級,這種人是很少的;不喜歡觸犯上級,卻喜歡造反,這種人從來沒有過。

君子專心致力於基礎工作,基礎樹立了,『道』就會產生。

孝順爹娘,敬愛兄長,這就是『仁』的基礎吧!」[2] 有子之言,由「其為人也孝弟」至「本立而道生」,歷代各家解說大體一致。

至於「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一句,楊伯峻認為「為仁」即「是仁」。

按他的分析,「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是一個判斷繁句。

「孝弟」是實詞主語,其下「者也」二字是語氣詞。

因此主語共有四個音節。

「仁之本」是謂語詞組,「為」是動詞,「其」「與」均為猜測語氣詞,所以他把這句譯為:「孝順爹娘,敬愛兄長,這就是『仁』的基礎吧!」孝弟與仁的關係如下圖: 除楊伯峻以外,許多當代學人如錢穆、潘重規、毛子水、來可泓、王熙元等,對於此句的解釋基本相同[3]。

然而宋儒朱熹認為「為仁」即「行仁」,應解作實踐仁德。

他在《論語集注》內有詳細的解說: 或問:「孝弟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

謂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

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

蓋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然仁主於愛,愛莫大於愛親,故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4] 按朱子的說法,「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一句仍是一個判斷繁句。

「孝弟」是實詞主語,其下「者也」二字是虛詞語氣詞。

因此主語仍是四個音節。

「仁之本」是謂語詞組,「為」是動詞,「其」「與」均為猜測語氣詞。

整句可解為:「孝順爹娘,敬愛兄長,這就是實踐『仁』的基礎吧!」孝弟與仁的關係如下圖: 同一句《論語》,朱、楊二家理解不同,對「仁」與「孝」「悌」關係的詮釋,更是全然相反,他們各自的理據為何?後人究竟應如何取捨呢? 三)異文的排比 楊伯峻在注中提到「仁」與「人」在古書中常有混寫[5],故此本句也可寫作「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與。

」也就是說孝悌是做「人」的根本。

查考其他文獻,發現對於「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一句,最少有四種版本。

現在試排出這些異文,作一個比較。

A「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與」 當代劉殿爵教授選用此版本。

後《漢書.延篤傳》、徐堅《初學記.人事部》、《太平御覽.人事部》、清儒宋翔鳳《論語鄭注輯本》均以「為仁」作「為人」。

宋人陳善的《捫蝨新語》:「古人多假借用字,論語中如:『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觀過,斯知仁矣。

』,又曰『井有仁焉。

』,竊謂此『仁』皆當作『人』。

」陳善首倡此說,後人不乏贊同者。

劉寶楠《論語正義》曰:「仁、人當出齊、古、魯異文。

」古書「仁」「人」兩字本多混寫,「仁之本」即「人之本」。

  此句可譯為:「孝順爹娘,敬愛兄長,這就是人的基礎吧!」用 劉殿爵 教授在《The Analects》內的譯文是:Beinggoodasasonandobedientasayoungmanis,perhaps,the rootofaman’scharacter.[6] 然而,楊伯峻指出「其為人之本與」解說為「孝弟是做人的根本」,雖然講得通,但是與上面「本立而道生」一句難以呼應,故未必符合有子本意。

B「孝弟也者,其人之本與」 陳舜政在《論語異文集釋》中提出,他認為「仁」應是「人」(上述不贅),有「為」字的版本,是受了本節上文首句「其為人也孝弟」的影響,所以衍誤。

他揣測原文應是「其為人也……其人之本與」,後來發生上述的錯誤而變成「其為人也……其為人之本與」,但是這種重複的語氣,在修辭及釋義上均有令人不滿的毛病,因此又有人將下半句的「人」改為「仁」而成今日的面貌[7]。

然而,陳舜政提出了這項揣測之後並沒有進一步提出證據,加以支持。

另外,這個版本雖然少一「為」字,但文意與有「為」字的版本幾乎完全相同,所以,這種說法較少人論及。

C「孝弟也者,其仁之本與」 葉德輝在《日本天文本論語校勘記》指出:足立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均無「為」字。

《七經考文》記載:足立本「其仁之本與」,無「為」字[8]。

正如上文所說,有沒有「為」字是不害文義的。

D 「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這是最通行的版本,古今學者如朱熹、楊伯峻、錢穆等,大多採用此版本。

雖然如此,歷代以來,這個版本卻有兩派截然不同的解釋。

其根本分別,在於對「為仁」二字的詮釋不同。

總括而言,「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一句,前半句「孝弟者也」四字,諸家解說一致,後半句的開端卻有四種異文:「其為人」、「其人」、「其仁」、「其為仁」。

版本「D」之所以能成為最通行的版本,是因為它能容納其他版本的語義:第一,「仁」可假借為「人」;第二,無「為」對文義影響不大,有「為」字卻保存詮釋的空間。

故此,後世普遍選用此版本,也是無可厚非的。

四)詞句訓釋 有異文意味著有異解,句中「為」、「仁」、「本」三字,均有歧義,以下試作探討。

  A 為: 「為」字在《論語》中的用例甚多,按詞性分類,有四種用法:(一)動詞,可解成「做」、「幹」、「擔任」、「治理」、「作為」、「學習」、「算得上」、「成為」等。

(二)語氣助詞,解作「呢」。

(三)連接詞,「則」、「就」。

(四)介詞[9]。

而用於「其為仁之本」中,較合理的解釋有下列兩種: 一) 通「惟」,解釋接近白話判斷詞「是」、「算得上」。

《里仁》:「里仁為美」,邢昺疏:「居仁者之裏,是為美也。

」《述而》:「君子取於吳為同姓」,「為同姓」可解為「是同姓」。

《顏淵》:「克己復禮為仁」,「為仁」可解作「算是仁」。

《微子》:「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

』」「桀溺曰:『子為誰。

』曰『為仲由。

』」其中的「為」字,都可以解作「是」。

二) 通「行」,解釋通白話動詞「做」。

《學而》:「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述而》:「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顏淵》:「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B 仁: 「仁」字在《論語》中的用例更多,但用法只有兩種:(一)名詞,「儒家倫理哲學的中心範疇和最高道德準則」[10];仁愛之仁:「愛之理,心之德」(朱熹);「孔子的一種最高道德的名稱」(楊伯峻);「人群相處的大道」(錢穆)。

《顏淵》:「樊遲問仁。

子曰:愛人。

」《陽貨》:「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

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

(二)通「人」,上已述,不贅。

C 本:     「本」字在《論語》中只用了五次,用法有二:(一)名詞,事物的基礎或主體。

《學而》:「君子務本」、《八佾》:「林放問禮之本。

」。

(二)動詞,探究[11]。

《子張》:「本之則無,如之何?」 尚有一解,值得一提。

趙順孫於《論語纂疏》中釋朱子「仁之本」注曰: 文集曰:孝弟乃推行仁道之本,字則流通該貫不專主于孝弟之一事,但推行之本,自此始耳[12]。

趙順孫釋「本」字,頗有「開始」之意,意為由行孝弟開始,學習實踐仁德。

細繹《論語》「本」字五個用例,均能用上述(一)(二)兩義,不一定要用趙說。

五)後人對朱注的接受 按照朱子對儒家思想的理解,推廣仁心,便能孝親、忠君,愛家人、愛國人、愛天下人以至於愛牲畜草木及愛山川天地。

「仁」心需要通過行動,才能把它表現出來。

孝順父母、尊敬兄長這種從最親近之人開始的行動,是最原始、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因此「孝弟」作為實踐仁道的開端,最為合適。

所以他說: 「仁者,愛之理,心之德也。

為仁,猶曰行仁。

……若上文所謂孝弟,乃是為仁之本,學者務此,則仁道自此而生也。

[13] 其實朱子是用《孟子》來理解《論語》的。

他根據孟子人性論,知道人性中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擴而充之,便為仁義禮智。

因此朱子認為人性中只有仁義禮智,並無孝悌:「性中只有個仁、義、禮、智四者而已,曷嘗有孝弟來。

」孝悌只能隸屬於「仁」:「孝弟是仁之一事」[14]。

因此,仁是體,孝是用。

朱子將「為仁」解作「行仁」,這段「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便與《孟子》的人性論不違背。

朱子更引用程子所言,來支持自己的論點: 程子曰:「孝弟,順德也,故不好犯上,豈複有逆理亂常之事。

德有本,本立則其道充大。

孝弟行于家,而後仁愛及於物,所謂親親而仁民也。

故為仁以孝弟為本。

論性,則以仁為孝弟之本。

」[15] 程朱這種「孝弟」即「行(實踐)仁」之本的講法,實開風氣之先。

自明清以來,朱子的《四書集注》,是科舉考試的必讀材料,因此他對這段《論語》的注釋,影響極其深遠。

例如:王秀庭《論語探原辨惑》:「『論性,則以仁為孝弟之本…… 蓋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

』訓「為仁」,為「行仁」,甚是精當。

」[16]  錢地之《論語漢宋集解》:「孝弟為仁之本者,言仁道之行,首重孝弟也,若無孝弟之行,雖有仁義之性,亦無從表現其德。

」[17]二家也都是受了朱子的影響。

朱註雖然影響深遠,然而,仍有人提出疑問。

牛運震《論語隨筆》卷一: 論性則仁為孝弟之本,論為仁則孝弟為仁之本。

此是先儒論道理添補斡旋之法。

此章語意只重孝弟。

孝弟道理本來極重大,若說孝弟是仁之一事,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之仁之本則不可。

意思要將仁字檯高卻是小看了孝弟,便與有子立言本旨不合。

「性中曷嘗有孝弟來」此語恐說不去,似與孟子孩提知愛少長知敬之說相悖。

[18] 牛運震重提了「仁」與「孝」「弟」的關係。

其實早在《論語》成書以前,《管子.戒篇》已經提出「孝弟者,仁之祖也」的觀念,可見此觀念並非孔子或有子獨創,只是由有子在《論語》中重新陳述。

其後的《孝經》云:「子曰﹕『夫孝﹐德之本也。

』」皇侃《論語義疏》云:「以孝弟解本,以仁釋道也。

言孝是仁之本,若以孝為本,則仁乃生也。

」可見《孝經》及皇疏與《管子》的看法相近。

如果後人不囿於程朱之說,而從探求文獻原貌與有子本意來著眼,則楊伯峻、錢穆、潘重規等學者將「為仁」理解成「是仁」,認為孝弟是仁之本的說法,也是很有根據的。

當然,這種解釋,自然與《孟子》的人性論的義理不符。

六)結語 「孝弟是仁之本」與「孝弟是行仁之本」兩說,南轅北轍。

在朱子的眼中,《論》《孟》乃至《四書》本來就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當中不應該存有牴牾之處,因此他認為仁是本,而「孝弟」只是實行仁之本。

從《四書》的體系來看,朱說是很有道理的。

然而,從文獻版本與句式訓詁的角度看來,朱說雖然極具權威,而且影響深遠,但尚可商榷。

而以楊伯峻、錢穆、來可泓、毛子水、潘重規等諸家為代表的版本選擇與翻譯,似更近有子的本義,所以廣被接受。

或者可以這樣看:《四書》系統是後起的哲學詮釋,《論》《孟》成書之時,仍然沒有建立體系的動機,從思想史的發展角度來看,《論》《孟》論「仁」,有同有異,正好說明儒家「仁」說的演變。

何況「子罕言利與命與人」(《子罕》),有子論仁是否就是孔子的本意,尚待研究。

文獻考據與義理詮釋的張力,可視作經典的生命力的一種表現。

註釋: [1]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8月),頁10-13。

[2]楊伯峻:《論語釋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8月),頁2-3。

[3]錢穆:「孝弟該是仁道的根本吧?」錢穆:《論語新解》(香港:新亞研究所,1963年12月),頁7。

潘重規:「故孝弟可為仁之根本。

譬如人是樹,樹的根就是孝弟;」潘重規:《論語今注》(台北:里仁書局,1990年3月),頁4。

毛子水:「孝和弟應是仁的根本!」毛子水:《論語今註今譯》(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75年10月),頁3。

來可泓:「孝順父母,敬愛兄長,這就是仁愛的根本吧!」來可泓:《論語直解》(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1996年10月),頁5。

王熙元:「孝順父母,敬愛兄長,這兩種品德,就是仁道的根本吧!」王熙元:《論語通釋》(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1年2月),頁7。

[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頁56。

[5]同[2] [6]D.C.Lau:《The Analects》(HongKong:TheChineseuniversitypress,2000),page 3。

[7]陳舜政:《論語異文集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頁56。

[8]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8月),頁13。

[9]十三經詞典編纂委員會:《十三經詞典論語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104-105。

[10]十三經詞典編纂委員會:《十三經詞典論語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19-21 [11]十三經詞典編纂委員會:《十三經詞典論語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81 [12]趙順孫:《論語纂疏》卷一頁六下 [13]同[4] [14]同[4] [15]同[4] [16]王秀庭:《論語探原辨惑》(台北:編務文化事業公司,1993年),頁6-7。

[17]錢地之:《論語漢宋集解》(台北:台灣中華書局,1978年9月),頁6-9。

[18]牛運震:《論語隨筆》卷一頁四下 Copyright(c)HongKongSocietyofHumanisticPhilosophy.All 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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