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簡介及管理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9條規定,製造、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應向環保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加工或輸入(相關申請規定詳見「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 ... ::: 首頁 業務專區 環境用藥管理 環境用藥管理及簡介 A+ A- 環境用藥簡介及管理 發布日期:110-03-09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危害控制組 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 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環境用藥分成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