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20年7月起,11項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正式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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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ptonavigation 移至主內容 根據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7年8月21日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由現行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項及其製品調整為下列11項,本規定自109年7月1日起施行,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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