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敏原強制標示擴增為11項| 川家檢驗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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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最新消息食品過敏原強制標示擴增為11項最新消息Sep11,2020食品過敏原強制標示擴增為11項食品過敏原強制標示擴增為11項來源:苗栗縣衛生局為保護特殊過敏體質者及讓消費者依個人需求選購產品,衛生福利部於107年8月21日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由現行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項及其製品新增為11項,並已於109年7月1日開始施行。

現行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一)甲殼類及其製品。

(二)芒果及其製品。

(三)花生及其製品。

(四)牛奶、羊奶及其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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