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經由何種途徑轉化成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經生父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出強制認領之訴」。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 ...
日間:04-23756755/
夜間:0936-177880
首頁
法壇演義談「收養與認領」
四、非婚生子女可經由何種途徑轉化成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後,生父事後可否以係被脅迫而撤銷之,理由為何?
答:非婚生子女可由準正或認領而視為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民法第1064條),判例學說稱之為準正,乃一般俗稱的「先上車後補票」。
認領,指的是生父承認其與非婚生子女有父子(女)關係的意思表示。
對胎兒亦得認領。
認領可分為任意認領和強制認領。
關於任意認領,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至於強制認領,指有法定事由,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強制其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
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出強制認領之訴」。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民法第1070條)。
即生父認領有血緣關係的非婚生子女時,縱然是被脅迫、詐欺,也不得撤銷。
這是因為二人事實上有血統之連繫,用以保護非婚生子女之身分,所以不得撤銷,學說上稱之為觀念通知。
為避免解釋上之誤會,新修正民法第1070條規定:「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
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此項認領撤銷之行使無期間的限制,以維護真實血統關係。
法律快訊
more
強制性交又對被害人拍照、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最少關7年
民法約定利率上限降為16%,超過部分「無效」!
房地合一稅2.0,六大修法重點「懶人包」
詐領助理費300萬元潘懷宗認了貪汙罪
律師服務
more
律師代理出面協商或調解
律師當面討論案件
夫或妻出軌、妨害配偶權訴訟
妨害名譽訴訟
脫產案件訴訟
撰寫民事類書狀(含家事)
撰寫刑事類書狀
防止脫產、進行保全程序和查封
查封、查財產、拍賣
刑事訴訟官司
律師陪同檢察官開庭
律師陪同警局、調查局訊問
各類房屋買賣糾紛
律師代寫合約或修改
遺產糾紛與遺產分割訴訟
訴訟委任
律師代立遺囑
免除扶養訴訟
家暴事件
請求扶養費(子女向父母或父母向子女請求)
家事狀紙(離婚、監護、扶養合併)
處理銀行或民間債務
各類土地糾紛官司
夫妻剩餘財產訴訟
車禍糾紛訴訟
監護權官司
契約合約審閱、律師見證
存證信函
離婚官司
以律師名義發函
Previous
Next
熱門諮詢
more
消費者債務清理之聲請需要符合「消費者」條件
瘦身美容消費糾紛
錢要不回來怎麼辦,了解強制執行程序
社區大樓陽台加裝鐵鋁窗需核准
婚姻專欄
more
立遺囑把遺產留給寵物可以嗎?
誰是遺囑執行人?
遺產違反特留分之效力與扣減權之行使期間
Previous
Next
延伸文章資訊
- 1認領無血緣關係子女,應提「撤銷認領」或「確認親子關係不 ...
如果認領了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孩,法律效力為何?如果推翻生父登記?民法第1070條規定:「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
- 2法律常識-認領後要撤銷親權,必須證明無血緣關係 - 張思涵律師
因為未婚生子女一但由生父認領後,相關的權利義務就會和其他婚生子女一樣,為了維持身分關係的安定性,所以一旦經父親認領後就幾乎不能再撤銷。
- 3生父認領登記後,生母應如何否認認領一案
一、生父、母協同出具認領書辦理認領登記者,生母或該非婚生子女嗣後如欲否認認領,得提憑無血緣關係之證明文件或法院之確定判決或依家事事件法成立之調解筆錄辦理撤銷認領 ...
- 4民法名詞解釋第1070 條撤銷認領 - 國考加分誌
△撤銷認領所謂認領不得撤銷,意指如血統上父子女關係真實存在,則其雖基於錯誤或因被詐欺或被脅迫,亦絕對不得撤銷。但如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認領非自己 ...
- 5彰化縣和美戶政事務所- 法令資訊- 案例分享
個案敘述:, 101年5月18日梁小姐親至本所申請辦理撤銷認領登記。 ... 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而梁小姐與被告於92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