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20條與施行細則第4條歧異問題@ 都督小霸王與樂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都督小霸王與樂樂臭臉鬼的任性地盤!
跳到主文
都督、樂樂與牛牛!希望你們驍勇善戰快快樂樂健健康康的長大!
部落格全站分類:寵物日記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un24Wed200923:30
動物保護法第20條與施行細則第4條歧異問題
前陣子看到一個貨車撞死小狗的法院判決,判決內容頗值得參考,尤其前陣子ptt戰很大時更加顯得這判決實用,哈哈。
上面說的判決改天再po,今天想說的是看判決時發現的事情,因為該案件小狗是在97年5月29日遭撞死,法官在判決中引用了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
延伸文章資訊
- 1動物保護法第20條與施行細則第4條歧異問題@ 都督小霸王與樂 ...
問題是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內容「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已於97年1 ...
- 2動物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但公告前已飼養或輸入,並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辦理登記者,准由原飼主認領。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收容於動物 ...
- 3什麼是動物保護法?愛護動物注意不要觸法! | 關懷生命協會
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必須年滿二十歲,未滿二十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 ... 第5條、第7條、第11條、第19條、第20條、第21條)
- 4動物保護法§20-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5動物保護法| 第四章寵物之管理 - 六法全書 - mywoo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前項寵物之 ... 第20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