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民事法】親自診察義務 論醫師法第11條的變革與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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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醫師法第11條之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同條並設有但書情形,例外可藉由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療,開給方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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