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選讀》—〈五蠹篇〉之直弓告父竊羊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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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之有直弓,其父竊羊,而謁之吏。
令尹曰:「殺之。
」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
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
《韓非子.五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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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選讀》—〈五蠹篇〉之直弓告父竊羊
2013/09/05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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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表於奇摩:2013/05/1916:10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是誰把個衙鼓敲得這般急促呢?
「小心把鼓給敲破了!」(衙役探出頭來大聲朗道)
直弓伏跪在堂前怯怯的說:「我…我…我要告密。
」
令尹大人拍案道:「狀告何人?所為何事?」
直弓:「我要告我父親…偷羊。
」
府尹大人拍案,大聲怒斥道:「大膽,居然狀告自己的父親,可惡!把他拖出去,斬了。
★「楚之有直弓,其父竊羊,而謁之吏。
令尹曰:「殺之。
」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
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
《韓非子.五蠹》
※直弓因為舉報父親偷羊,有虧於孝道,所以被令尹殺了,從此楚國不合法的事情都沒有人敢向上舉報了。
※儒家重禮,主張禮優於法,重視親情超過法令,在《論語.子路》篇裡便有:「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的說法。
所以孔老夫子無法苟同直躬告父竊羊的事,覺得他實在是太過分、太憨直了。
※法家重法,主張法優於禮,獎勵告姦,不惜跨越親情,舉發不法情事。
因而直躬告父竊羊,在韓非子看來不但不能殺還要加以獎賞才對。
…………………………………………………………………………………………………………
「父親,父親我回來了。
」
直弓從市集買了點心要與父親分享,但進門後卻不見父親身影。
於是從前院找到後院,看見父親手裡正牽著一隻羊往羊圈裡走。
直弓疑惑的問:「父親,這羊是從哪裡來的呢?」
直弓父用食指掩口輕聲道:「噓…小聲點,這羊是我從市集裡偷來的。
」
「啊!」直弓聽後嚇了一跳!
接著緊張的說:「這怎麼可以呢?要是讓別人知道了可是要坐牢的呀!」
直弓父:「你不說,我不說,有誰會知道呢?走,走,看你帶了什麼東西回來,我餓了。
」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論語.子路》
…………………………………………………………………………………………………………
直弓伏跪在堂前曰:「大人,我要告我父親偷羊。
」
令尹拍案道:「好個直弓,懂得大義滅親,好樣的。
」
接著再拍案道:「來人啊!速速去把那偷羊的直弓父抓來砍了!」
直弓聞判立即伏跪叩頭曰:「大人啊!我父親年事已高,請讓我代替他服刑吧!」
直弓被綁至刑場,午時已到,眼看那把磨得晶亮的大刀就要吻頸了…
此時,
直弓突然推開吏官,起身大聲朗道:「大人啊!請聽我說幾句話吧!」
「我甘冒犯下大不孝的罪名來告發我自己的父親偷羊,應該構得上忠誠二字吧!我父親要被殺,我自願為他去死,這也算是孝順吧!像我這樣忠、孝兩全的人,如果還要被殺頭那天理何在呢?」
楚王聽完報告後,就赦免了直弓的死罪。
但是孔老夫子對於直弓的行為卻很不以為然,認為他只是沽名釣譽罷了。
★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
上執而將誅之,直躬者請代之。
將誅矣,告吏曰:『父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誅之,國將有不誅者乎?』荊王聞之,乃不誅也。
孔子聞之曰:『異哉!直躬之為信也,一父而載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無信。
《呂氏春秋˙仲冬紀˙當務》
…………………………………………………………………………………………………………
以上有關「直弓告父竊羊」的故事,在《韓非子》、《論語》和《呂氏春秋》三個版本裡各有不同的說法。
儒家重禮,講人情,又認為父子之親,夫婦之道,乃天性也,所以「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是天經地義的事,「親親相隱」更是被歷代所遵循。
更有明文規定:親屬有罪相隱,不論罪或減刑;告發應相隱的親屬有罪。
所以直弓告發自己的父親就被殺了。
但是這也讓社會的治安出現了大問題,大家因為害怕被治罪而不敢告發犯罪的親人,那麼犯罪的事例就會愈來愈多。
法家重法,講求平等客觀、罪刑法定、信賞必罰。
「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所以「直弓告父竊羊」在韓非子看來,不但不能罰還應該要獎賞才對。
如果照「罪刑法定」來論的話,偷羊並不是什麼大罪,罪不及死。
但〈呂氏春秋〉裡卻要置直弓父於死地,這可能與當時的政治環境有關。
唯有嚴刑才有良民。
但作者可能也認為偷隻羊就殺頭未免太小題大作了,所以就讓告父的直弓起了孝心為父服刑。
又讓他成了善辯的術士,強詞奪理的把個楚王侃得頭暈腦脹,最後只得放了直弓。
想想這作者也設想得夠周全了。
「直弓告父竊羊」一直以來都是大家辯論的主題。
當「忠」與「孝」起衝突時,優先考慮的該是哪一樣呢?是該隱匿還是要告發呢?如何拿捏,實在是兩難啊!
…………………………………………………………………………………………………………
就中國固有的傳統倫理來說,「親親相隱」其實是源於一種血緣的迷思,想當然是不應該也狠不下心來告發的。
但是對於一個正直的人來說,明知有錯卻要當作無事般確實也難。
既然兩難,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在告發與否上作文章呢?
何不先了解事情的緣由,到底直弓父親偷羊的動機是什麼呢?
※是不是因為直弓經常在外,直弓父獨自一人在家很無聊,恰巧在市集見那羊挺可愛的,所以就順手牽羊了呢?
※是不是因為直弓父法律知識不足,又得了什麼幻想症,以為只要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可以隨意帶回家呢?
※還是因為直弓父,根本就是一個慣竊,只要看到別人的東西就想要占為己有呢?
不管是什麼原因,在釐清動機後(1)或許曉以大義再暗中把東西歸還(在這裡當然是指那隻羊);(2)或許直接與失主達成協議;(3)若事情嚴重可委婉勸說當事人自己投案。
大義滅親是最後也是最不得已的辦法了。
唉唷~直弓爸拔,您如果想吃羊肉就說一聲嘛,何必去偷一隻羊,讓大家傷腦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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