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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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4條,野生動物可分為保育類和一般類。依同法第16條第1項,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 ...
- 2動保與野保的法規衝突|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根據「動保法」第一章第三條─用詞說明第五項︰寵物系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 ... 換言之只要能夠達到供玩賞、伴侶之目的之動物皆稱為寵物;而「野生動物保育 ...
- 3野生動物保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逕行劃定或變更野生動物保護區。 主管機關得於第一項保育計畫中就下列事項,予以公告管制: 一、騷擾、虐待、獵捕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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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依《野保法》第17條第1項規定:. 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 ...
- 5野生動物保育法
中央主管機關認為緊急或必要時,得經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之認可,逕行劃定或變更野生動物保護區。 主管機關得於第一項保育計畫中就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