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沒有一個孩子落後」到「每個孩子都成功」(ESSA法案v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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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沒有一個孩子落後」到「每個孩子都成功」(ESSA法案vs.NCLB法案)
byweipailu,2016-07-0323:17:49,人氣(13391)
詳細
由「沒有一個孩子落後」到「每個學生都成功」
ESSA法案vs.NCLB法案
呂偉白
我在之前的部落格中曾經簡略介紹美國布希總統時代的NCLB法案(NoChildLeftBehindAct),最新的訊息是NCLD已經為歐巴馬重新簽署為ESSA法案(EveryStudentSucceedsAct)了。
這篇部落個除了要比較這兩個法案的異同,還要將這兩個法案的由來細說從頭。
特教人比較熟悉的是障礙兒童教育法(the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Act),這是國會於1975年所簽署的與身心障礙學生教育權益有關的聯邦。
而其實美國的普通教育法也與身心障礙學生有關。
下面說明K─12年級有關的普通教育法案發展:
最早的普通教育法ESEA法案
1965年所制訂的普通教育為「初等及中等教育法」(theElementaryandSecondaryEducationActof1965,簡稱ESEA),在ESEA法案中列出第一類到第五類(titleI-V)五個方案,聯邦政府每年撥超過一百億的經費第一類(titleI)中的弱勢學生,弱勢學生包括社會、經濟、文化不利兒童,因為並沒有特別列出身心障礙兒童,因此只有經濟不利的身心障礙兒童才可以於此法規中得到服務。
另外要特別說明的是後來修正案中增加第九類(TitleIX),標題為其他教育方案(AdditionalProgram),此方案中的A部分(PartA)標題為資賦優異兒童,這樣的分類與我國非常不同,我國是將資賦優異兒童列為特殊教育法所規範的類別之一,而美國的制度中,將資賦優異兒童的規範與經費來源列於普通教育法案之中。
ESEA歷經1966、1978年修正,1994年修正為「改進美國學校法案」(ImprovingAmerica’sSchoolsAct,簡稱IASA),每一次的修正都擴大了聯邦政府在教育上所扮演的角色。
2001小布希總統執政時代,再度修正為「不讓任何一個孩子落後法案」(NoChildLeftBehindAct,簡稱NCLB)。
與前面之普通教育法案很不同的是,NCLB法案除了針對弱勢學生之外,並將身心障礙學生規範於法案之中,也就是NCLB適用於所有的學生,也包含身心障礙學生。
這樣的改變使得美國於1990年簽署的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the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Act,簡稱IDEA)與NCLB產生密切關聯性,國會也因此於2004年修正IDEA法案為IDEIA(障礙者教育促進法,the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ImprovementAct)以反應這樣的結合。
(郭美滿,2014)
下面簡介NCLB法案:
毀譽參半的NCLB法案
圖片來源:http://www.edweek.org/ew/section/multimedia/no-child-left-behind-overview-definition-summary.html
NCLB雖是美國教育史上劃時代的法案,但是卻引起極大的爭議,ProNCLB與ConNCLB兩派筆戰不停,下面資料整理於教育週報(EducationWeek)中的NCLB回顧(Klein,2015)。
NCLB法案中規定,州政府必須對所有三到八年級的學生每年施測並於高中階段施測一次。
州政府必須將結果通報聯邦政府。
除了報告總學生人口的成績之外,還必須報告以下次類別學生的成績:英文非母語的學生、特殊教育的學生、少數種族以及低收入家庭學生。
下面是聯邦政府在執行目標時所使用的兩大法器:AYP以及HQT
l AYP
州政府必須於2013─2014學年度將學生的成績提升於「精通水準」(proficiencylevel)。
每州可自行決定採用何種測驗以及自行定義「精通」。
尷尬的是,在2015年期限屆滿時,沒有任何一州達到讓所有的學生都通過「精通」水準的門檻。
在NCLB的規定之下,學校必須使用所謂的「年度適當進步」(adequateyearlyprogress,簡稱AYP)來追蹤目標的達成率。
如果該州在連續兩年都無法達到AYP(無論是全部學生或是次類別的學生),則會受到下面制裁:
ü 如果學校連續兩年無法達到AYP,學生可以轉到同學區中表現較好的公立學校。
ü 如果學校連續三年都無法達到AYP,要提供免費的小組教學。
ü 學校如果持續沒有達到AYP,州政府可以介入關閉學校,或是將之改制為特許學校,由州政府接收,或是使用其他非常不同的策略。
ü 如果學校無法達到APY,則要使用一部分的聯邦法第一類的經費來從事小組教學或是讓學生選擇學校。
而學校若是提供學校選擇,則第一類經費會被扣除10%。
l HQT
HQT(highlyqualifiedteacher)是針對教師品質方面的管制。
NCLB為了確保教師都有高品質,要求教師有大學畢業證書以及教師執照。
從2002-03學年度開始,所有新受聘的老師若是聘僱的經費是從第一類的項下所支付的,則必須符合HQT。
而到了2005-06年,所有第一類的經費項下所聘僱的教師助理,都必須至少要完成兩年的大學得到副學士學位或是通過符合專業知識以及教學能力的評估。
州政府也必須要確保HQT不僅分布於富有的學區,也要分布於貧困的學區。
我之前於「美國的NCLB如何救起每一個孩子?」一文中所提及的華盛頓DC的教育局長MichelleRheed就真的開除了260名不符合HQT的教師,並另外聘請900名合格教師。
這位玩真的韓裔鐵娘子,因此登上了2008年Times雜誌的封面。
l Bugs在哪裡?
正如每一個新措施的實施,掌聲與噓聲都有。
我在美國時遇到我的一位在學校擔任教職的遠親,她對NCLB額手稱慶,說美國人終於要好好整頓一下教育了。
以華人對子女教育的要求,實在看不慣美國學校教學的鬆散。
但是嚴厲苛責者也不乏其人,美國的知名教育評論家DianeRavitch教授就是長期對NCLB進行批判的人物之一。
下面是一篇她寫的評論:
http://www.nybooks.com/daily/2015/04/02/lost-purpose-no-child-left-behind/
由於事關百年教育大計,雙方都覺得要捍衛自己的立場。
當時我在美國與人談到這個話題,彷彿都要被逼得選邊站。
其實也有一些是比較心平氣和的評論,例如這個網頁中列有兩方的不同觀點然後以科學的證據來評析:
http://www.ernweb.com/educational-research-articles/pros-and-cons-of-nclb-standardized-testing-research/
下面是幾個爭議性較大的議題:
ü 表現差的學校必須提供學生免費的小組教學,或是讓他們轉學到附近成就較高的學校,但是學生真的有從這樣的政策中獲益嗎?多數情況下似乎顯示學生並未獲益。
首先州政府並未查核小組教學的品質。
而轉學也未如政策制訂者所想像的單純,我在西北大學唸書時也有聽說,學校附近的學區為EvanstonTownshipHighSchool(ETHS),由於學生成分來源複雜,並沒有達到AYP,離學校最近的一所高中屬於富人區雖有符合AYP,但是以學生人數已額滿為由,拒收ETHS的學生,而ETHS的低社經學生其實也不敢轉到那所有錢學生念的學校。
ü 根據統計2003-04學年度,有資格接受小組教學的140萬學生中,只有17%的學生獲得協助。
而於2004-05學年度,有資格轉學的390萬學生中只有1%的學生轉學,更甚者,許多城市沒有足夠的好學校,對於連續5年未達AYP目標的2000所學校,NCLB無法可辦。
ü 教育權利維護人士也聲稱NCLB事實上沒有撥付足額的教育經費。
例如NCLB擴增教育經費以提升學生的成就,但是實際的支出從來都沒有達到NCLB所預定的目標。
ü 許多州和學區都無視於NCLB的部分規定,例如HQT應該要平均分布於窮人區以及富人區的學校。
ü NCLB僅以閱讀和數學評估學校績效。
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學校將其他科目的教學時數轉移給閱讀和數學。
從1999年到2004年,平均一周閱讀教學獲得40分鐘,而社會研究教學損失17分鐘,自然科學教學損失23分鐘。
l 新法之前的暫緩執行
到了2010年,許多學校都無法達到NCLB目標的大勢已定。
根據估計有38%的學校無法達到AYP。
2011年好幾個州中都有超過50%的學校被列為失敗。
NCLB看來是必須修正了,但是由於還未到法案重新修訂的時間,因此歐巴馬政府提供暫緩執行法律,一共有42個州以教育重新設計的方案來獲得NCLB法規的暫緩執行。
被稱為是聖誕節前禮物的ESSA法案
圖片來源:http://www.ed.gov/essa?src=policy
NCLB於2015年12月10日由歐巴馬重新簽署,改名為「每一個孩子都成功法案」(EveryStudentSucceedAct,簡稱ESSA)。
主要精神不變,但是州政府擁有更多的自主權。
(U.S.DepartmentofEducation,2016)。
新法也針對NCLB種種為人詬病的缺失,做了修正。
在教育部所發的新聞稿中,歐巴馬總統重申法案的理念:
"Withthisbill,wereaffirmthatfundamentallyAmericanideal—thateverychild,regardlessofrace,income,background,thezipcodewheretheylive,deservesthechancetomakeoftheirliveswhattheywill."
(”藉此法案,我們重申基本的美國理想─每一個兒童─不論總族、所得、背景、居住所在地,都有同樣的機會過他們所想要過的生活”)
下面為修改自美國教育部所公布的NCLB與ESSA兩法案的比較表(原表還有一欄為兩黨共識法案)(U.S.DepartmentofEducation,2016):
NCLB
ESSA
大學與職涯準備就緒標準
*
每年全州學生學習施測
*
*
創新的地方評估
*
學生表現目標及學校評分
*
不切實際,而且只基於聯邦政府的測驗結果
*
由州政府主導,而且使用多元評量
績效評估、介入及支持有困難的學校
*
無彈性的單一績效評估以及介入方式
*
由州政府發展出評估工具,而且對最後5%的學校、次類別落後的學校以及輟學率高的高中提供支持性介入。
對表現最差的學校提供經費
對教師及校長的評估以及支持─包括對學生學習的支持與觀察
*
評估有競爭力的方案以及獎勵高需求學校中績效好的老師(本於學生的學習)
*
*
包括幼稚園前的學前教育
*
創新以及建立實證的有競爭力方案
*
以有競爭力的方案代替特許學校
*
當然,對特教人來說,最關心的是ESSA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有什麼影響呢?下面概略的列出幾個重點:
ü NCLB規定所有的學生都要參加測驗,在ESSA法案之下,絕大多數的身心障礙學生仍要參加和一般學生相同的測驗,但是新法明訂有一成的身心障礙學生可以接受替代性評量,這一成的學生為嚴重認知障礙的學生。
但是新法也規定州政府不能自行發展替代性評量。
ü 在新法中,聯邦政府將發展一個全方位的中心以服務高風險而沒有達到足夠讀寫能力的障礙學生──例如讀寫障礙(dyslexia)。
這個中心同時將為這群身心障礙學生推廣專業性的發展以及在實務上發展最佳的篩選以及教育工具。
ü 由於ESSA將NCLB的績效控制權交還給州政府,因此身心障礙權益團體較能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權益監督有著力點。
更詳細的討論要另文討論了。
英文解碼無礙的讀者可以先看這篇由權益組織及法律與教育組織所聯合發表的評論:
http://www.advocacyinstitute.org/ESSA/SWDanalysis.shtml
參考資料:
郭美滿(2014)。
美國特殊教育立法與發展。
特殊教育發展,59,45-56.
Klein,A.(2015).NoChildLeftBehind:Anoverview.EducationWeek.Retrievedfromhttp://www.edweek.org/ew/section/multimedia/no-child-left-behind-overview-definition-summary.html
U.S.DepartmentofEducation(2016).EveryStudentSucceedsAct.Retrievedfromhttp://www.ed.gov/essa?src=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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