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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專題
【農地工廠輔導2.0上路】3/20新制上路20年內合法化「特定工廠登記」起跑
系列報導1
2020年03月19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陳文姿報導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陳文姿報導鑒於過去農地工廠管理成效不佳,違章工廠搶著蓋,《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6月底修正並完成三讀,開啟「特定工廠登記」時代,以20年時間輔導總統蔡英文上台前的未登記工廠[1]轉型、搬遷、或就地合法。
經過近9個月的等待,外界關切《工輔法》是否能預期在3月20日公告上路,行政院昨(18)日發文,確認將如期實施。
《工輔法》以2016年5月20日為界,之前既存的低污染工廠採「就地輔導」,既存的高污染工廠則輔導遷廠或轉型。
不過,由於納管與輔導期間都不會立刻開罰,《工輔法》上路後,首要執行的就是2016年5月20日後新建的工廠,立即停電、停水、拆除。
農地上一間間工廠,構成西部平原的異樣風景。
圖片來源: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農地上的大工廠】。
過去政府以「臨時工廠登記」納管低污染農地工廠,但十年僅十家工廠轉型合法化。
《工輔法》修法後,改以「特定工廠登記」納管。
經濟部今年1月先行預告特定工廠登記辦法、檢舉辦法、污染認定基準等四個配套法規。
邁向「特定工廠登記」時代 斷水斷電成利器
「特定工廠登記」如何改善舊制的缺失?經濟部政務次長王美花上週受訪時表示,這次在實施前已經先進行第一輪的工廠盤點,讓地方政府掌握轄區內情況。
這次的機制會讓工廠願意接受納管,待實施一段時間後,經濟部也會定期追蹤成果。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預計以2020年3月20日公告日為起點,工廠須在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10年內完成第一階段的改善、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20年內(2040年3月19日)完成建築、土地的合法化,否則特定工廠登記將會失效。
王美花補充,這次法規都有規範限期改善,如沒達到就斷水斷電,讓廠商無法營運,這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特定工廠登記輔導制起跑,限時20年完成工廠合法化。
圖表來源:經濟部說明會簡報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表示,工廠改善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是環保、消防、水利及水土保持等,因涉及公安、環境,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好,才能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第二階段則是建物與土地的合法化,所需時間較長。
由於工廠改善也須配合業者的生產規劃,可能無法一次完成。
他建議,施工可以分期程,但規劃上最好一次到位,以減少重複性施工。
低污染工廠可留農地 例外條款:28項地區不得就地合法
特定工廠登記輔導對象,須符合2016年5月19日前既存、低污染、且不在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公告的「不宜設立工廠」區等三個條件。
至於《工輔法》修法期間爭議的低污染認定標準,這次已重新檢討。
經濟部1月也正式預告不宜設立地點的草案。
郭坤明解釋,低污染既存工廠採「就地輔導」,有必要在納管前先確定區位合法性。
以免政府納管輔導、廠商也花錢改善工廠後,卻發現無法合法化,反而引發糾紛。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草案)訂出28處,包括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農產業群聚地區等。
台北社子島、高雄大林蒲、橋頭等地則屬地方政府不允許設立區。
高樹劃設水源保護區後,當地居民以農業為主,盛產鳳梨、芋頭等作物。
資料照。
攝影:李育琴。
轉供水電給非法工廠一併斷水電 中央得代位執行
過去農地工廠管理成效不彰,地方政府不排拆除預算、不執行拆除都是主因。
《工輔法》修正後改以斷水斷電為主要手段,舉凡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設違法工廠、不配合輔導的中高污染工廠、不接受納管的低污染工廠,都可能面臨斷水斷電。
考量有些工廠會從隔壁轉接水電、或在取得電力後抽取地下水,不怕斷水斷電,經濟部在2月說明會中提出的「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草案)規定,被斷水電後擅自轉接水電並復工者,將一併對轉供者停水停電。
農地工廠有多少?初步盤查結果4.5萬家 1萬家不明
過去政府未確實掌握違章工廠狀況,而推估應登記而未登記工廠有3.8萬家,加上7400多家已辦「臨時工廠登記」者,共4.5萬家。
2019年經濟部展開調查,郭坤明解釋,第一輪工廠盤點結果,數量約略維持4.5萬家,但其中有1萬多家尚未確定是否屬2016年5月19日前的既有工廠或其高低污染分類,也有少部分拒絕接受盤查的工廠。
郭坤明說,等展開納管機制後,將有部分工廠會來申請納管、其餘則要靠爭取經費以進一步了解。
[註]「農地工廠」只是概略說法。
坐落在農地上的工廠、或私自擴建的工廠,因各種違規事項而無法辦理工廠登記的工廠,法規是以「未登記工廠」稱之。
未達一定規模的小工廠並不需辦理登記,也就不在《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管理範疇內。
參考資料
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農地工廠輔導2.0上路】系列報導
3/20新制上路20年內合法化「特定工廠登記」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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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水文環境經濟土地利用循環經濟時事專題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違章工廠農地工廠輔導2.0工業
作者
陳文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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