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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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正採重罪重罰之立法態度,從速列管新興毒品以遏止散播,另新增擴大沒收制度以剝奪不法所得,降低犯罪誘因;而對犯行輕微或施用毒品之人,則給予自新及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法制局 業務職掌介紹 重要通過法案 研究成果 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 活動翦影 組織圖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務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200115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 ...
- 2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文對照表
- 3立法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上述修正採重罪重罰之立法態度,從速列管新興毒品以遏止散播,另新增擴大沒收制度以剝奪不法所得,降低犯罪誘因;而對犯行輕微或施用毒品之人,則給予自新及 ...
- 4刑事大法庭就毒品條例第35條之1作裁定 - 司法院
... 修正公布、同年7月15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前段 ... 或為不受理之判決,依憑法條文義、立法理由,或基於被告利益、修法 ...
- 5法務部-立法理由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 條. 民國109 年01 月15 日, 一、為符實需,修正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七項,提高持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