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你的道德不是道德? 三大道德誤解 - 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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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道德先生(The Ethics Guy) 的布魯斯‧韋恩斯坦(Bruce Weinstein) 發現我們生活中有許多法律無法協助 ... 水會往低處流,人一定要往高處爬嗎? 人訂閱 書評 你的道德不是道德?三大道德誤解 評《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 合法就是對的,不合法就是錯的?大家都在做的事就是對的事?你覺得是對的就是對的?你是否也這樣以為呢? by:yoyosen,04/12/2021-07:00 您在這裡首頁»專欄»書評 Byyoyosenon週一,04/12/2021-07:00 加入書籤,請先登入網站 書評 難度: 1 生活中充斥著許多難以判斷對錯的情境,「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就是其中一個可能的情境。

還有可能的情況是:「當你發現朋友作弊,他卻拜託你不要跟任何人講,你該怎麼辦?」又或者是:「你聽到有人在背後說你朋友的壞話,你應該怎麼做?應該立刻告訴你朋友這件事嗎?」這些問題就算我們拿去問別人,似乎也不會得到一致的答案,那我們到底該怎麼做呢? 被稱為道德先生(TheEthicsGuy)的布魯斯‧韋恩斯坦(BruceWeinstein)發現我們生活中有許多法律無法協助判斷的道德問題,其中許多情況是青少年們都會親身經驗到的,但可能因為無法給出正確的判斷,而正被這些問題困擾著。

布魯斯出版本書——《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的主要目標,就是為了讓眾人(特別是青少年)可以有解決這些道德問題的頭緒,在書中提出「人生5大準則」。

當我們遭遇道德問題時,只要我們從5大準則去思考,就可以給出一個合理的判斷,不會陷入無從判斷或人云亦云的困境之中。

書中還提出了33個有可能會遇到且難以下判斷的道德困境,並且運用5大準則進行說明,讓讀者可以正確地理解、運用準則來進行判斷。

這裡可能會有個問題是:「道德判斷不會因人而異嗎?」為什麼我們得要遵從布魯斯提出的準則呢?有沒有可能這些準則只是類似班級公約之類的,並非可以適用到所有人呢?我將在本文中提出說明,這5大準則的確是可以適用所有人的。

然而,最困難並非是否應該遵守每一條準則,而是在某情況下,準則之間會產生衝突,那才是真正困擾我們的。

本文也會指出,儘管我們遵守準則,仍會遭遇到的一些困難。

道德:做對的事情,讓自己生活得更好 「法律」是國家規定的行為準則,任何人違反法律都會受到國家的懲罰;而「道德」則是為了讓人們可以適應社會生活而建立的行為準則,違反道德不會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可能會受到眾人與自己的良心譴責。

法律與道德之間最大的差異是,遵守道德規範可以讓自己在社會上活得更好,僅僅是遵守法律規範則沒有這樣的效果。

布魯斯在書中指出,道德的中心主旨是:「對於我們所說的每一件事,都必須考慮到我們的行為可能會如何影響到別人。

」1然而,道德並不只僅僅只是考慮該如何對待他人的,同時也必須要考慮到如何善待自己。

太在乎他人只會把自己榨乾,太在乎自己則被視為自私,道德旨在讓我們可以在幫助他人與照顧自己之間取得平衡。

而在現實生活中,除了推崇道德原則之外,其實我們還會遇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行為準則,像是「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用金錢或靠關係來達到目的或避免懲罰」、「沒事不要找事做」……等等。

這些看似對自己有利的行為準則,乍聽之下似乎挺有道理的,但是布魯斯認為,若是每個人都遵守這些規則,不會是一件好事。

2 PicServer 試想,若我們總是無視他人被霸凌的現象,當自己被霸凌時是否也求助無門?若只要送錢給老師就可以得到好分數,誰還要公平競爭力求好表現?短時間內或許可以透過這些手段獲得好處,但是到最後,大家都是輸家。

因此,遵守道德規範不只是做對的事情,還是唯一可以讓我們過上好生活的方法。

接下來,因為道德並非像法律條文一般,被明確地給出完整的條文,布魯斯認為大家可能對於道德有些誤解,在說明人生的準則之前,得先幫這些誤解提出澄清。

道德誤解(一):合法就是對的,不合法就是錯的 一九五五年美國有一位黑人婦女羅莎‧帕克斯(RosaParks),因為拒絕在公車上讓座給白人,因而觸犯了美國的法律。

3 這個案例對台灣人而言或許會感到不可思議。

因為我們的法律從未根據是否讓座或根據人種建立相關的法律條文,然而這件事在當時美國卻是一件違法的事情。

羅莎拒絕僅僅因為她是黑人就要讓座給白人,羅莎做錯了嗎?對當時的人而言,羅莎的確違法了,但是她真的做錯了嗎?對現在的我們而言,羅莎並沒有錯。

理由則是因為我們都具有相同的人權,不會因為膚色而有差別待遇。

所以,她做了一件雖然違法卻沒有錯的行為。

也因為這個事件,引發了美國的平權運動,使得美國修改法律條文,不能因為膚色而歧視他人。

根據這個例子,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合法的事並不一定就是對的事」。

法律可能有個建構它的理由,但並不一定是基於合乎道德的理由。

也就是說,一個合法的行為,僅僅是一個被允許可以做的行為,並不一定是一個「對的行為」或是「應該做的行為」。

反過來說,不合法的行為也不一定就是錯的行為,因為法律並非完全基於是否合乎道德來建構的。

道德誤解(二):大家都在做的事就是對的事 當我們開車去商店購物時,若店家沒有停車場,很多人就會選擇將車輛臨停在馬路邊,即使這樣會造成並排停車或佔據部分車道的現象。

而當我們詢問他們為何這麼做時,可能的回答是:「大家都這麼做阿!」 「大家都這樣做」就是對的嗎?這個例子也是很明顯的,並不會因為做的人變多了,錯的行為就會變成對的。

他人都這樣做或是他人想要這樣做,並不會成為一個使得自己「應該」如此行為的理由。

道德感就像是指南針一樣,永遠都會指引個人行為方向,不受周遭人們說什麼或做什麼的影響。

4 我認為在這邊有一個關鍵要釐清:「有人做」、「可以做」跟「應該做」是三個不一樣的概念。

「有人這樣做」或是「可以這樣做」,並不會蘊含「應該這樣做」。

比如說,總統大選的日子到了,我可能沒去投票,而我的確也可以不去投票,但是前兩者都不會蘊含「我應該不去投票」。

實際上發生的行為,與應該做的行為,兩者之間還是有一道鴻溝存在。

道德誤解(三):你覺得是對的就是對的 道德沒有標準答案,而是一種看法,如果你覺得某件事對你來說是對的,那它就是對的。

5 我認為這可以類比到一些關於「讓座」的看法。

有人認為讓座是對的,所以就主張我們應該讓座給其他更有需要的人,不讓座是錯的;有些人則認為讓座並不算是一種義務,我們自己也算是有坐的需求,並不一定要讓座給他人,不讓座並不會是錯的。

布魯斯指出,上述說法是不對的。

如果每個人都能基於自己的理由來決定行為的對錯,若有人劈腿的理由是「因為我想要劈腿」,或是老師給學生的評分是C的理由僅僅是因為「我就想給你C」,這些都算是一種不公平的評斷方式。

6 Pixabay 每個人的指南針若像這個樣子,該怎麼指引方向呢? 道德標準並不會因為你當下的感覺或是怎樣判斷會比較有利而改變。

道德之所以可以指引眾人或是個人的行為,就是因為它有一套固定的判斷方式,不會因人而異,每個人都可以依據這個判斷方式確認行為的對錯。

若不是如此,道德將會失去它作為行為指引的功用。

若法律條文因人而異:「有些人可以合法的內線交易,而其他人不可以內線交易。

」失去了公平性的法律,將不再被人們遵守,因而失去它的規範力。

釐清了道德的三個誤解,接下來我將會繼續說明布魯斯提出的5個人生準則:不要傷害人、讓事情更好、尊重別人、要公平、要愛人。

五個人生準則之一:不要傷害人 最基本的人生準則就是「不要傷害人」,也就是說,我們至少必須做到不傷害任何人。

7 「不要傷害人」這條準則是很明顯合理且適用到所有人的。

因為反過來說,如果每個人或是有任何人可以任意傷害他人,而且不會受到懲罰,肯定會造成世界一片混亂。

因此,不要傷害人成為最基本且最淺顯易懂的準則。

布魯斯同時也指出,我們會關注到不要傷害到他人的肉體,卻容易忘記,精神傷害也算是一種傷害。

辱罵他人的話語,儘管不會使肉體損傷,卻依然會使得人們感受到痛苦、造成傷害。

8而這個準則同樣也適用於自己身上,肉體或精神上傷害自己或他人都是不對的。

除了避免讓自己造成傷害之外,我們還得要儘可能的避免讓他人造成傷害。

比如說,如果你看到有人快踩到碎玻璃,你就應該要提醒他,讓他可以避免受到傷害。

9也就是說,若是你明明有能力讓他人避開傷害卻無動於衷,是會遭受譴責的。

而還有一種情況是,若無法避免造成傷害,那我們就必須設法讓傷害降到最低。

以情侶分手來說,當你決心要分手時,你不必把對方所有的問題都一一指出,儘管其中有些可能是完全不可能解決的問題,只要提及最小部分的問題,讓對方能夠瞭解你想要結束這段感情就夠了,不需要造成不必要的傷害10。

如果說,遵守道德規範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那麼僅僅是「不傷害人」似乎僅能讓自己過得平穩,就像是風平浪靜的湖面一般。

平淡無奇的人生,似乎也不算是一段很好的人生,所以,除了不傷害人之外,還有其他值得我們遵守的人生準則。

五個人生準則之二:讓事情更好 第二個人生準則「讓事情更好」是道德與法律的分水嶺。

11 傷害他人除了違反道德也違反法律,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我們要讓事情更好,道德卻要求我們要讓事情更美好,像是幫助別人、善待自己。

幫助他人不僅僅是會讓他人受益,也會讓自己過得更好。

因為幫助人會使得他人對你有美好的感覺、正面的評價,人們也就喜歡跟你在一起、親近你,你也會因此會活得更加愉悅。

對比一下,跟眾人總是獨善其身、不願助人的社會相比,總是樂於助人的社會是否更加吸引人、更加適合人們身處其中呢? 也就是說,為了讓人們過得更好的道德準則,「幫助他人」這條準則是必不可少的。

但助人這件事也不是無限上綱的存在,凡事都要量力而為,若是為了助人而造成自己的傷害似乎就本末導致了。

因此,我覺得這個準則應該要加個條件: 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給予適當的幫助。

畢竟道德除了是自己的行為指引之外,也是社會上眾人的行為指引。

這意味著,違反道德將會受到眾人的譴責。

若是被要求做出超出自身能力的協助,做不到時還被譴責,也太不合理了。

好比要求一個嬰兒要懂得分享自身的食物,完全就是一個不合理的要求。

五個人生準則之三:尊重別人 我們都要知道要尊重他人,也要尊重自己。

但是尊重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布魯斯指出: 基本上,就是用別人希望的方式對待他。

12 通常每個人都會有一些特別的信仰或喜好,希望他人能夠尊重他的選擇,像是宗教(週日做禮拜、茹素、不吃豬肉)、生活方式、個人品味……等等。

然而,我們不太可能知道每個人的希望是什麼,那該怎麼辦呢?布魯斯指出至少有幾點是大部分人都會如此希望的行為,像是「保密」、「誠實」、「守信用」。

當有人跟你說一件事,並且附註「不要告訴別人」,而你卻將這件事告訴別人,那就是一種不尊重他人的表現。

不過,要確實保密的事情還是有一些例外,有可能你會有正當理由不幫他保密。

比如說,老師對孩子考試成績似乎就不能對他的家長保密。

或是關於傷害人的內容,無論是會傷害他人、自己,或是可能造成傷害的秘密,為了避免傷害的發生,我們就有好理由不協助維持這個秘密。

如果有一個媽媽問兒子這次的成績如何,她就是希望知道兒子真實的成績。

任誰在對他人發問的時候,就會希望想要聽到「真話」,而非謊話。

否則的話,我們就不需要發問了。

13 說謊除了是不尊重他人,也是不尊重自己的表現。

因為說了一個謊,就必須用更多的謊去圓謊,這會大大的造成自己的困擾。

一般來講,我們不會希望讓自己過得更加辛苦,而會造成自己困擾的說謊行為,則是違反了這個原則,所以是一個不尊重自己的行為。

守信用,也就是指,說話算話,亦是一種尊重他人的方式。

答應他人的事情就要做到,若是不履行諾言,會讓人感覺不被在乎、沒受到尊重。

進而也會使得自己的評價、信用降低,造成負面的影響。

每個人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都會有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才是最好的人生,而這點需要透過被尊重才能達成。

而因為我們都會想要被尊重,所以我們也得要去尊重他人,才會使得彼此都擁有更好的生活。

五個人生準則之四:要公平 給自己和別人應得的。

14 這是布魯斯提出的公平原則。

雖然很簡單,但是值得深思,有許多可以再討論的空間。

而本書是一本寫給青少年的書籍,所以布魯斯著重的點在於青少年可能會遭遇的情況。

首先,他認為我們應該要聰明的分配資源,但是對青少年來說有什麼資源好分配的呢?或許青少年們能夠好好分配的寶貴資源就是——時間。

將時間分配給課業、家人、朋友之外,也要把時間分配給自己。

如果沒把時間分配給自己,就是一種不公平。

青少年除了會分配到應得的資源或獎勵之外,還可能會有懲罰。

當孩子們犯錯時,師長或家長也要公平地給予懲罰,也就是說,給予應得的懲罰。

那什麼樣才是應得的懲罰呢?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說:「同樣的情況給予同樣的待遇,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待遇。

」15 最後,我們也要試著把不公平的事變公平。

關於這部分,布魯斯認為這是符合第二原則「讓事情更好」的16,也就是說,公平的情況會比不公平好,而我們應該致力於讓更好的情況出現。

布魯斯在此完全沒有提到「平等」。

這突顯出我們可能會產生的一個誤解,誤以為「公平」就是「平等」,公平的分配資源就是平等的分配資源。

有時候公平會有平等的情況,但不見得公平等於平等。

公平這個概念凸顯的是「應得的」,每個人都值得獲得自己應該得到的東西。

17 五個人生準則之五:要愛人 布魯斯在此指的並不是男女方面的愛情或是親情、友情,而是具備「同情心」與「仁慈」這種對眾人的愛,而且是多多益善的愛。

18 同樣的,當我們反過來思考,如果眾人都沒有同情心、沒有仁慈,那將會是一個冷酷的、大家都互不關心的世界。

而人們願意主動關心他人,能夠理解他人處境的世界比冷酷的世界好,若我們都想要讓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就可以認同每個人都會需要遵守「要愛人」這條準則。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這意味著,人們需要與他人接觸、需要活在團體之中。

同時,我們也會在乎自己是否能與他好好相處、在乎自己在他人心中的評價。

被他人關心的同時,我們至少可以知道自己並非是被厭惡的,讓自己的心情可以得到正面的影響。

而我們也主動關心他人,讓眾人的心情都有正面的影響,就會帶動整個社會都往好的一面發展,也就更適合人們生活其中。

不會因人而異的5大準則 說明完布魯斯的5大準則之後,就代表道德規範就是如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了嗎?在這裡我要提出一個問題是:「道德判斷會因人而異嗎?」若是的話,是不是就代表上述所提的5大準則並非可以適用到每個人身上呢? 首先,有些道德判斷的確是會因人而異的,更準確的說法,道德判斷會因環境而產生變化。

比如說,印度家庭在招待客人的時候,只有丈夫會出來接客,妻子則會在廚房努力準備餐點,不會同桌與客人一起享用餐點。

因為印度是以家庭為道德單位,丈夫接待客人、妻子提供餐點,家庭內的人們各司其職,希望讓客人享有最好的接待。

若妻子也同桌與客人吃飯,會讓客人有不受尊重的感覺,反而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但這並非是指所有的道德判斷都會因人而異,僅僅只是有些道德判斷會因人而異,還是有些道德規範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就像是布魯斯所提到的5大準則。

雖然如此,我認為還是有一個大前提存在,才能確保五大準則是眾人通用的。

這個前提就是: 每個人都想要過上更好的生活。

如同一開始說明的,遵守道德規範,就是在做對的事情,讓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

也就是說,如果想要過上更好的生活,就得要遵守道德規範,所以5大準則才會一體適用。

但是,我們有什麼好理由說明,每個人都必定想要過上更好的生活呢?而「更好的生活」又是指什麼呢? 水會往低處流,人一定要往高處爬嗎?有沒有可能,有人覺得他只要擁有最基本的生活水準就可以了,不必一定更過得更好呢?如果有,這也就意味著,他只要不違反法律,即便他不遵守道德規範他也可以活的很自在。

我們似乎無法排除這種情況。

因為人是社會性的動物,有團體生活的需求,而道德規範的確是有助於我們融入團體生活的。

這就意味著,「更好的生活」意指「更好的社會生活」。

從一開始布魯斯就有提到:「道德就是在考慮我們的行為如何影響到自己與他人。

」所以說,遵守道德規範可以讓我們「在社會上」活得更好。

在這邊,我想藉此指出所謂社會生活好壞的評斷: 不好的社會生活:「自己譴責自己、看輕自己;受到他人的鄙視、厭惡。

」 良好的社會生活:「對自己充滿自信,對未來有所期待;受到他人尊敬、推崇與喜愛。

」 不好不壞的社會生活:「沒有正面也沒有負面的評價。

」 遵守道德規範,的確可以讓我們獲得更好的社會生活,但是問題依然存在:「有什麼好理由支持,每個人都必須要過上更好的社會生活呢?」或許我們直覺上會認為是:「每個人都想要追求好的東西,而好的生活就是一種好的東西。

」但是,我認為是好的東西,別人就會是好的嗎?我認為好吃的東西,別人就會想要吃嗎?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

所以說,若我們想要主張「每個人都想要追求好的社會生活」,需要提出更多討論。

但是,不可否認的,如果你想要追求更好的社會生活,那麼你就得要遵守道德規範。

接下來,我們接著談談遵守 5大準則時會遇到的困難。

5大準則的難處:準則間的衝突 布魯斯在書中描述了 33個可能的道德困境,並且說明分別可以使用哪些人生準則進行判斷,像是在〈可不可以不要再批評我了?〉19這個困境中他就提到,批評他人可以是一種讓「事情更好」的行為(要符合準則二),但是批評太過尖銳、直接則會「傷害」到他人(要符合準則一),所以我們可能做出的是一種「出自於善意、關心他人」的批評(要符合準則五),最後,要尊重他人給予的批評(要符合準則三)。

從布魯斯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他認為我們的行為要符合有牽涉到的任一準則(儘管他沒有明確地如此寫出)。

我認為儘管5大準則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情況下可以給予我們指引,讓我們可以正確的判斷事情的對錯,但是還是會出現一些難以判斷的情況,像是以下這種情況: 你是一名醫術精湛的名醫。

醫院裡目前有五個病患,分別需要五種不同的器官移植才能夠存活下來,今天晚上以前不動手術就死定了。

此時有一個人來做健康檢查的人,他很健康,同時你也發現他的器官剛好都可以移植給那五個病患。

如果那位健康的人願意的話,你就可以幫那五個病患移植器官,讓那五個人活下來,但卻會讓那位健康的人死去。

你應該怎麼辦? 為了讓事情更好(符合準則二),在捐贈者的同意下,你應該動手術救活5個人。

然而,這其實也代表著你殺了一個人(違反準則一)。

同時,儘管捐贈者同意你使用他的器官進行手術,尊重他的意願(符合準則三),但是他卻沒尊重自己(違反準則三),他的決定會傷害自己(違反準則一)。

最後,一個健康的人去一趟醫院做健康檢查,就決定讓自己失去生命,為了救活5個他不認識的人,這是他應得的嗎?(違反準則四) 為了滿足「讓事情更好」的準則,卻也同時違反了其他準則,我們應該這樣判斷嗎?還是說,換另一種選擇,無視捐贈者的意願,不幫他動手術,可以避免彼此造成傷害,但卻會讓5名病患死去,我們應該做這樣的判斷嗎? 儘管上述是一個虛構的思想實驗,現實生活中不太可能出現,但我們卻可以藉由這個思想實驗看出,準則之間有可能產生衝突的,像是上述的情況,遵守準則二的同時會違反準則一,遵守準則一的同時會違反準則二。

這會讓我們無法判斷究竟應該如何行為。

而布魯斯在書中並沒有提到有這種可能的情況會發生,而這種準則之間產生衝突的「道德兩難」,則是最令我們困擾的問題。

有一種可能的解法是,幫各個準則排序。

比如說,準則一(不能傷害人)是最重要的,無論如何都不能違反,如果準則之間產生衝突,選擇不違反準則一的就是正確的判斷。

但是,如果我們為了拯救自己的親人,還是不應該殺害一個願意獻上自己生命的陌生人嗎?或是反過來看,為了保全陌生人的生命而放棄拯救自己的親人,這樣還算是正確判斷嗎?準則之間的衝突,似乎沒辦法輕易的解決。

小結 「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布魯斯在書中並沒有確切地指出結論,而是透過他提出的5個人生準則,以及分析33個道德困境,試圖讓讀者可以自行摸索出答案,就像他所提出的,教育應該是教你如何思考,而不是該思考什麼。

20 博客來網路書店 我也在本文中說明了5個人生準則的內容,並提出一些我的相關見解。

同時也指出5大準則不會因環境而產生不適用的問題,它們是可以適用到所有人的,只是必須包含一個前提:「每個人都有更好的生活。

」若這個前提不成立,就很難說明為什麼每個人都應該遵守道德規範。

而最後我也提出了5大準則可能的問題,也是眾多道德困境產生的原因:「準則之間的衝突」。

儘管我們目前無法精確地給出每個道德難題的最佳解,但是透過對道德規範的認識與分析,會讓我們有更多的空間去處理這些道德議題。

而我們若都是「想有更好的生活」的一份子,就值得我們更加努力的去探索這些道德難題的答案。

1.Weinstein,B.,&韋恩斯坦布魯斯. (2015).  沒被抓到也算作弊嗎?學校沒有教的33則品格練習題. p.14。

2.Ibid.,p.16。

3.Ibid.,p.17。

4.Ibid.,p.19。

5.Ibid.,p.19。

6.Ibid.,p.19。

7.Ibid.,p.24。

8.Ibid.,p.25。

9.Ibid.,p.27。

10.Ibid.,p.27。

11.Ibid.,p.28。

12.Ibid.,p.30。

13.玩吹牛遊戲則是一種例外的情況。

14.Ibid.,p.34。

15.Ibid.,p.35-36。

16.Ibid.,p.34。

17.但是這裡就會產生公平這個概念會有的最大的問題:該用什麼樣的標準判斷是否應得。

然而,關於「是否應得」這部分,又得要依照個別情況進行討論,似乎沒有一個可以一體適用於全部情況的標準可以進行判斷。

18.Ibid.,p.38。

19.Ibid.,p.108-111。

20.Ibid.,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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