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六點 -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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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六點、第九點及第八點附表二草案.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10-05-25; 更新時間:110-05-25. 為期「包裝食品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5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5月新聞 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六點、第九點及第八點附表二草案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10-05-25 更新時間:110-05-25 為期「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之文義更臻明確,並符合實務狀況,使業者更能落實營養標示制度,衛生福利部於110年5月25日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第六點、第九點及第八點附表二草案,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    增加錠狀與膠囊狀食品之每份單位、修正維生素與礦物質標示方式,以及復水產品標示方式。

2.    附表二修正熱量得以「0」標示之條件、增列每份之熱量及各項營養素得以「0」標示之條件,以及不適用第十點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規定。

3.    增加錠狀、膠囊狀食品之每份數值標示方式,以及增列實際數值標示方式。

本草案之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預計自公布日即實施。

預告公告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www.fda.gov.tw)「公告資訊」>「本署公告」網頁查詢。

附件下載 公告.pdf 公告稿附件-草案對照表.pdf 公告稿附件-草案總說明.pdf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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