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蔻蔻:有界限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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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魏蔻蔻號∣ WeikoMagazine
魏蔻蔻
魏蔻蔻,營養基因學碩士,生物科學博士,定居荷蘭,負責醫藥專利申報及市場拓廣。
有文科心的理科人,自辦原創微信公號微蔻(WeikoMagazine),寫作分享中西文化異同,評論歐美醫藥形態。
著有《太想贏,你就輸了:跟歐洲家長學養育》。
有界限的分享
魏蔻蔻@蔻口聲聲
作為父母,都希望孩子們之間能和睦共處,但現實和願望的差距往往是巨大的。
見孩子們掙玩具鬧得不可開交,很多父母都納悶怎麼那麼多玩具可以玩,哥哥就非要搶弟弟手裡的那個。
肯定下面這些方式,家長們都嘗試過。
轉移注意:拿起另一個玩具,吸引弟弟去玩。
分配時間:告訴孩子們不要爭了,裁定哥哥玩10分鐘,然後弟弟再玩10分鐘。
分享相讓:勸令哥哥讓弟弟,再加持一些品德性的帽子「要大方,要懂得分享」
其實,以上做法都欠妥,治標不治本,就算一時緩和了爭搶,但下一輪很快就會捲土重來。
家長們就在處理孩子的爭搶吵鬧中,忙得焦頭爛額。
被這些紛爭,絆住手腳、消耗時間,無法解放自己。
上面做法的弊端
具體分析上面做法的弊端。
轉移注意,在短時間內有可能會達到目的,弟弟的確開始玩新給的玩具了,但可能哥哥察覺後,會立馬丟下手裡的玩具,開始爭搶弟弟手裡現在的這個。
相同的問題再次重演,循環反覆。
分配時間或是由大人臨時定規矩的辦法,是最容易引發延續問題的。
父母想當然地充當裁判,自以為公平,但並沒有考慮孩子的自我意願和決定權,是個強制的指令。
研究發現,孩子在這種情況下,不會感受到公平,只有沒有得到滿足的「情緒記憶」。
先玩10分鐘的哥哥,記得是「我還沒玩夠,就被媽媽拿去給了弟弟」;而後玩10分鐘的弟弟會覺得玩具被媽媽奪走了,而等待的時間很漫長。
所以看似平均分配,孩子們卻都覺得受了委屈。
還有一個大忌,就是規矩沒有提前定好,而是「臨場」視情況而定,沒有消化的時間,令人困惑,故而孩子不會特別遵從這類規則,會覺得受到剝奪和侵犯。
分享相讓,也是大人用孩子並不明白的品德標籤,強製做決定的辦法。
規則不明,界限模糊,而且所謂的「大方」和「分享」這種要求,過於空洞,孩子很難實施,在現實中常常無效。
不少大人喜歡用「孔融讓梨」的觀念,鼓勵孩子待人接物時要自覺地將玩具或是零食,大方分享給其他人,教孩子「讓妹妹吃」、「讓做客的小朋友玩」,告訴孩子這才是好孩子。
如果孩子聽從了這種所謂的「禮讓」,很可能就會遇到現實中的打擊:有人並不跟自己分享相讓!
孩子會感到很矛盾困惑,不知如何是好。
因為父母教自己分享時,並未告訴原因和規則,孩子不懂如何跟「不分享」的兄弟姐妹或小夥伴協商,爭取所得。
很多時候,孩子還會簡單地認為,他不讓我,就不是好孩子,我也不和他玩了。
這種隨意貼標籤的方式,除了影響家庭或與朋友和睦的感情外,更會令孩子習慣埋怨,有很不健康的「受害者」心理。
孩子一定要在自我界限的樹立和意識中,去與人分享和相處。
最好的的方式,是孩子一定要在自我界限的樹立和意識中,去與人分享和相處。
孩子們來到這個世界,最重要的就是在跟人與外界的相處互動中,清楚界限。
這種界限感的分類定位,要一點點培養。
父母需要在事前明確制定規矩,劃清範圍,也要列出獎懲標準。
還是用爭搶玩具的例子。
在確立界限和歸屬範圍時,可以分成幾類:公共共享的玩具、哥哥自己的玩具、弟弟自己的玩具。
告訴孩子們,有些玩具不特定屬於誰,買來就是為了孩子們一起玩的。
哥哥和弟弟都可以拿取來玩,小朋友來家作客,公共區域的玩具,也是可以分享的。
如果要爭搶公共玩具,則自己談判協商,建議在自己特屬的玩具中挑一件交換。
個體特屬的玩具,各自照顧好,如果哥哥想玩弟弟的,一定要徵求弟弟的同意,否則不能隨便去來玩;弟弟也要這樣。
有小朋友來家做客,提前跟孩子們商量,哪些玩具是孩子願意跟小夥伴分享的,拿出來放在「玩具分享區」,而孩子不願給別人玩的,絕對尊重。
如果有人搶孩子的玩具,孩子可以非常有條理地捍衛自己所屬:「這是我的,不能給你玩。
你不想給我玩的,我也不會勉強你。
你看,那個盒子裡的都是我們可以一起玩的,你可以隨便拿出來玩。
」
如此一來,孩子們會樹立「自我」、「他人」和「共享」的觀念,這才是界限。
有了界限才會有分寸,懂得尊重自己,體諒他人。
有據可循的界限感,是安全感的基石。
把握建立分類和界限感的最重要時期
孩子在4-8歲間,是建立對分類和界限感最重要的時期。
在這個階段,引導孩子對「界限」的認知非常重要。
教育專家總結出一些8歲以內孩子不會懂的笑話,看不到其間的笑點,是因為孩子對類別和界限的觀念模糊。
比如,給5歲的保羅準備披薩的媽媽問:「你想讓媽媽把這塊披薩切成8牙還是6牙?「 保羅回答:「 切成6牙吧。
你切成8牙的話就太多了,我吃不完。
」
再舉個我親身遇到的事例。
一次我在阿姆斯特丹舉辦的幼兒「平衡膳食和喜愛蔬菜」的教學互動活動,參加的孩子5歲左右。
我知道有2個小朋友是專程從鹿特丹趕來的,想讓其他來自阿姆斯特丹的孩子們表示下特別的歡迎。
於是,我說:「今天有兩個小朋友是鹿特丹人,請舉手。
」只有一個孩子舉手,而另一個好奇地東張西望,沒有舉手的意思。
我問他:「你不是鹿特丹人嗎?」
孩子篤定地向我搖搖頭:「不,我不是鹿特丹人,我是荷蘭人!」
在這個年齡段,不同的孩子對從屬、分類等界限概念的認知大有區別,有的清楚些,有的模糊些。
所以,家長要多觀察孩子,嘗試在這個階段引導孩子在社交和理解身邊狀況時,對類別和界限有更多的認定。
建立界限感的過程中,紛爭無法避免
在建立「界限感」的過程中,紛爭和試探是無法避免的,家長要正視孩子們之間的矛盾。
很多家長特別害怕孩子爭執,一看到就去當「和事老」,希望一切立即終止,和好如初。
在歐美教育專家看來,要給兄弟姐妹紛爭的空間,讓其抒發表達觀點和矛盾碰撞,才能確保真正的相親相愛和整個家庭的和睦。
任何小孩子的成長都是在矛盾中找到自我,在衝突中確定界限,在壓力中爭取,在分歧中學會應對和解決問題。
而一個「老好人」型的聽話乖小孩,反而是有問題的,沒有自我的個性,沒有見解,不敢爭取,長大後很可能是個無聊而生活無趣的人。
所以,在面對孩子的紛爭時,父母切忌干預太多,不要去做是非的仲裁者,而是當旁觀者,引導孩子們,自己解決處理紛爭。
我的一對侄兒侄女,小時候常爭東西。
姐姐Sara 6歲,弟弟Sem5歲時,兩人爭搶電視頻道,一個想看這個台的動畫片,另一個想看其他台。
他們媽媽當時採用了「分配法」,對姐姐說,今天讓弟弟看,明天弟弟讓姐姐看。
弟弟滿意了,姐姐卻哭鬧不止,大叫不公平,不斷去干擾弟弟看電視。
不難想像,第二天姐姐看電視,弟弟也會因為沒得看自己想看的節目去打斷姐姐,而不會記得自己前一天已經看過了電視。
這時爸爸下班回家了,了解情況後,二話不說,拿起遙控器就把電視關了。
他對孩子們說:「在你們商量好之前,誰也不准看電視!現在你倆自己想解決方案吧,想好了來告訴我。
」
姐弟倆被鎮住了,乖乖地去想辦法了。
一會兒,姐姐過來對大家說,共識達成了,她看電視,而弟弟玩玩具。
在姐姐津津有味看電視時,我們去看弟弟,只見他在姐姐房間裡,興致勃勃玩著一個組合玩具。
這個玩具以前姐姐不讓他玩,今天姐姐出讓玩具,讓弟弟選看電視還是玩玩具,弟弟選了後者。
他抬眼對我們說:「其實,我也沒有那麼想看電視。
這個才好玩!「
孩子們自己參與處理的狀況,才會心服口服,遵守約定;也訓練其了解自己,尋找談判砝碼,化解紛爭,不留陰影。
孩子間的叢林法則
孩子如果更小些,不知怎樣通過協商解決紛爭時,「叢林法則」自然競爭也是有效的。
比如,誰手腳快先搶到或誰憑體能爭取而來,就作數。
家長不要對此反感,覺得這是鼓勵爭搶。
其實,現實中的競爭,有一類就是以強勝弱的叢林法則,認識到自己的弱點和不足,爭取成功或接受失敗,都是自我認知的重要環節。
這也是所有人,本能的競爭力體現,不用去刻意阻止。
當然,家長要避免以強凌弱,跟孩子說好不能相互傷害,注意觀察他們出手的輕重,適時提醒。
很多人會說,用「叢林法則」,肯定永遠是大的強的占便宜,小的弱的吃虧。
這還真不見得。
就說Sara 和Sem兩姐弟,姐姐只比弟弟大一歲,卻高出一個頭,身體比弟弟強壯。
倆人有時搶東西,姐姐一拎弟弟脖子,Sem就被提到後面去了,完全沒有反抗之力。
弟弟很快就意識到自己體力不如姐姐,於是開始發展自己的「技能」來應對。
比如,跟姐姐硬碰硬不行,他就發明了一招手腳亂揮舞動法。
他會快速認定他想要的,速戰速決拿到手裡,為了避免姐姐伸手拉住他搶回去,他就一通手腳亂舞,姐姐無從下手就作罷。
姐姐也知道,弟弟身子小,靈活敏捷,在外面玩,穿柵欄,翻籬笆,都比自己快,也會尋求弟弟的合作。
所以,叢林法則,也是一種讓孩子自己去認識強弱項,找到相處界限和協同方式的好辦法。
總之,家長需要放手來讓孩子尋找並建立自己的界限感,無論是在分享中,還是在紛爭中。
對界限把握得越好的孩子,能夠在以後的生活中更會選擇,交流和規劃,幸福感和自我認同更強。
----摘自魏蔻蔻新書《太想贏,你就輸了》灕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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