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把我拉黑了,但為了孩子我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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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個親戚把我拉黑了,起因在於熊孩子之間搶玩具。

上周末,親戚帶著他們家4歲的兒子來玩。

2歲8個月的兒子喆同學很喜歡這大哥哥,基本所有的玩具都拿出來和他分享。

這一點,讓我挺欣慰。

男孩子嘛,大氣一些更像男子漢。

晚飯前這個4歲的孩子尿尿,上完廁所突然腦洞大開直接衝進臥室,大模大樣參觀了一圈。

拿拿這個拿拿那個,最後看上了喆同學的藍色費雪小海馬。

這個小海馬,喆同學出生那天開始就聽著睡覺,是最愛的玩具,沒有之一。

看到小海馬在哥哥手裡,喆同學有些不樂意,說了句:「這是我的。

哥哥不理,哥哥的爸媽也沒理。

我趕緊拿了喆同學喜歡的小機器人,讓他轉移注意力。

他把機器人接過來,但眼睛還是盯著自己的小海馬。

過了幾分鐘,哥哥把小海馬隨後扔沙發上了,喆同學喜出望外,衝上去把海馬拿了回來。

那失而復得的驚喜表情,是最原始的滿足。

接著,他小跑著把小海馬放回臥室自己的小床上,並且放在了它應該在的枕頭旁邊。

吃完飯,4歲的哥哥要走了,突然又衝到臥室,把小海馬又拿了出來,拎著它的小尾巴甩啊甩。

喆同學看著自己的好朋友在哥哥手裡,大聲說:「這是我的小海馬。

親戚兩口子象徵性說了句:「把玩具還給弟弟吧。

哥哥耍賴:「我還沒玩夠,我想拿回家玩。

聽完這話,親戚兩口子看看我。

作為一個大人,我必須在這時候做出姿態,但我不想違背兒子的心,蹲下來問喆同學:「哥哥想拿回去玩兩天,行嗎?」

他拒絕得很乾脆:「我還得聽著睡覺呢。

我沒有強迫喆同學「分享」,這個時候孩子最需要我的支持,我不能在他最希望得到媽媽支持的時候背叛他。

我轉過頭對親戚家的孩子說:「弟弟得抱著小海馬睡覺,你先還給弟弟,回頭嬸嬸給你買一個一模一樣的好不好?」

我是真心要給他買一個的,親戚可能當成了客套話,有些怒惱地把玩具搶過來塞到我手裡。

孩子哇的一下大哭,親戚哄都沒哄,連拉帶扯地把孩子拉走了。

我和他們說再見,喆同學和他們說再見都假裝沒聽見。

等孩子睡了,我打開電腦選購小海馬,想微信問問親戚詳細收貨地址時,發現我的信息被拒收。

尼瑪,親戚把我拉黑了。

後來,無意中從別的親戚那裡看到了這親戚當天在朋友圈發的信息:這世道,孩子不懂事,大人也越來越混蛋了。

到此,我只能呵呵了。

一件小事看清一個人,再無交集也罷,但我從不後悔,幫喆同學捍衛了他的小海馬!

2

我們這一代爸媽,聽著孔融讓梨的故事長大,三觀都不正了。

你聽到孔融心底的嘶喊了嗎:我其實想吃大的,但選大的你們就不誇我謙讓和捨己為人了!為了滿足你們的需要,我只能選小的博眼球!

在一個媽媽群,說到孩子「自私」,A說了自己的血淚史。

A出生於1983年,長在小鎮。

在那個物質奇缺的年代,有個漂亮的橡皮都能成為同學們眼中的偶像。

但遠在北京的姨媽,竟然送她一輛漂亮童車。

生來大方的她,不介意讓小夥伴偶爾騎一下的,但一個遠房親戚家的孩子騎上去,就再也不下來了。

那孩子脾氣特別倔,不管媽媽怎麼拉他,就是又哭又喊,叫著把自行車騎回家去。

一開始A的父母沒有言聲,但那孩子哭了十幾分鐘時,臉上掛不住了——已經有別的親戚勸:要不讓他騎幾天吧。

那會的父母多數不知道「物權」這個概念,對孩子的要求就是:「聽話,給面」。

當父母說出:「要不拿走給孩子玩幾天吧。

那孩子破碲為笑,A紅了眼圈,卻不敢哭,怕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爸爸那大巴掌會落下來。

直到親戚家孩子興高采烈把自行車騎走,親戚們也走光了,A才哇哇大哭。

開始媽媽還安慰幾句,後來煩了直接吼:「不就是玩幾天,你還沒完沒了了,我和你爸都這麼大方,怎麼生出你這麼小氣的閨女來?再說了,還不是你非拿出來顯擺,人家才拿走的嘛!」

明明是大人的錯,生生扣在了孩子身上。

那自行車,幾天後並沒回來,因為那孩子自豪心爆棚,騎到大街上,又跑去玩別的,車被人偷走了。

聽到這個消息,父母也很鬱悶,但他們沒給A道歉,反而在A說「讓他還我的小車」時吼了她幾嗓子。

這個事件,三十年過去A都無法釋懷。

她說:「從小到大,我不敢提出自己的需要,不敢主動去向人求助,或許都和那次經歷有關,那讓我覺得自己犧牲任何東西都是理所應當的,還不能有任何怨言。

家長們自以為是,喜歡強迫孩子分享。

絕大多數情況下,不過是怕自己沒面子,怕被人說「你看孩子被她嬌慣成什麼樣子了」!

別說讓一個孩子做到這麼高的道德水準,大人自己也根本做不到好麼?

你最喜歡的限量版大衣終於買到,我也喜歡,你先別穿,借給我穿幾天行吧!你同意嗎?

你盯著電腦搶了一天票,好不容易買了個下鋪,別人說我和你換換行嗎?你會換嗎?

你家房子南北通透黃金樓層,我家戶型不好還是頂層,咱倆換換行嗎?你會換嗎?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在孩子的世界,所有的玩具和用品,都是有生命的,是他們的好朋友,而不是大人的世界,用價值來衡量,然後用來作人情的。

在你眼裡,一個小車等於百十來塊錢,而在孩子心裡,有可能和一套房子的價值無二。

3

強迫分享,輕則造成孩子對分享產生恐懼感,重則不敢保護自己的東西,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需求和意願,更無法在長大後建立責任感。

只有孩子得到了充分尊重,才會去尊重別人。

很多家長認為謙讓是一種美德,因此總教育自己的孩子"先人後己",把玩具或孩子眼裡的好東西先讓給別的孩子,但如果自己家的孩子總是被人搶、被人欺,時間久了家長又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是否太懦弱,自尊心受到傷害,如何把握其中的尺度呢?

其實孩子兩歲開始就逐漸有自己的物權意識了,孩子知道這個玩具是自己的。

家人要注意保護孩子的物權意識,不能家中大人的物品是屬於大人的,而孩子的物品就是隨便大家都可以用的,這樣孩子在外面和別的小朋友玩,玩具被搶了也不敢有不同意見,只能默默忍受和被忽視。

還有一種是家庭中的大人都溺愛,保護孩子,孩子要什麼就拿什麼,大人的邊界隨時可以後退,這樣,孩子在外面會搶小朋友的玩具。

物權意識一般從1歲半開始萌芽,2-3歲左右逐步發展。

此時,孩子已經有了「我的」這個概念,所以,家長不要隨意地拿孩子的物品,在拿物品前必須徵得孩子的同意。

家長最容易犯的錯誤往往發生在有小朋友來訪的時候,不經孩子同意,就直接將孩子的玩具給來訪的小朋友玩。

這是一種錯誤的示範,它會讓孩子感覺不受尊重,不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明確物權的邊界後,孩子在外既不會讓別人拿自己的東西,也不會隨便去拿別人的東西。

小朋友間在幼兒園,在外面玩很容易起糾紛,父母要教會孩子正確的處理方式,孩子在交往中也要學會正確分享。

孩子想要別的小朋友的玩具,先詢問,詢問完了,對方不同意,就拿自己的東西去交換,既增加了社交能力,又達成了自己的目的。

當然,如果孩子進入幼兒園這個小集體,如果一直不願意和人分享,必將得到自己應該有的懲罰,比如被孤立、被排擠,聰明的孩子們,會根據環境,調整自己的社交,變得主動分享。

分享是傳遞愛和美德。

父母及主要照看者的日常行為對孩子有直接的影響,所以成人首先要對什麼是分享有明確的認識,才能給孩子做出好榜樣。

分享的真正含義是在對方需要的前提下,給予他人自己珍愛的東西,其出發點是人與人之間情感和關係的貼近與滿足。

比如,吃飯時將最好的飯菜夾給老人吃,鼓勵孩子給貧困山區的學生捐獻學習用品和玩具……成人的這些行動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到孩子,使孩子學習到真正的分享和愛的傳遞。

獨生子女家庭中,孩子多處於家庭的中心地位,容易表現出強烈的自我意識和占有欲。

此時父母最重要的事是讓孩子在得到情感上的安全感、滿足感的基礎上,通過分享學習愛別人,親人之間的融洽和諧是孩子發展分享行為的基礎,因為他會從中感受到愛,內心有愛的孩子更容易學會正確的分享。

而在孩子還沒有明確學會分享之前,切不可家長為了意願或面子強迫孩子分享,必要時,還要幫助孩子,做次「混蛋父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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