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幫女兒洗澡竟被剝奪監護權,與異性子女相處要避嫌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在國外,一名離異的華裔父親獨自撫養女兒,從小將女兒拉扯大的父親含辛茹苦地為女兒做著一切,當然包括從小幫助女兒洗澡,女兒長大到10歲時也依舊如此。

但是一天女兒在學校,無意被老師問道「在家中誰幫助你洗澡」時,小女孩回答是「爸爸」。

於是學校報警,當地兒童福利局介入,最終法庭判決這名10歲的女孩不能和父親一起生活,要將女孩帶走送到寄養家庭里。

但是這名父親堅決反對,誓死要將女兒留在身邊。

於是在警方和兒童局工作人員上門強行要將女兒帶走時,這名華裔父親從廚房抄起一把菜刀,擋在屋門前並揮舞著,出於對自身和女孩的安全考慮,前來的警員掏出槍將這名華裔父親擊斃了。

這個結局有點殘酷,讓人難以接受,但沒辦法,人家對涉及到兒童成長的事情就是這麼較真,女兒10歲了還由父親幫著洗澡確實不合適。

建議:

3歲後洗澡上廁所應由同性家長陪 ,爸爸幫女兒洗澡不是不可以,3歲以前,爸爸和女兒、媽媽和兒子一起洗澡是可以接受的。

但孩子3歲之後就不要採取這種方式了。

要讓孩子從小樹立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像洗澡這種日常生活行為,應由同性別的家長陪伴,男孩最好由爸爸負責,女孩由媽媽負責,5歲以上兒童就可以獨立洗澡,家長予以輔助。

3歲左右的孩子漸漸有性別意識,會知道男女之間有不同的地方。

在這個階段,應該告訴孩子,哪裡是隱私部位,不能讓別人觸摸。

所以這時候最好不要與異性父母一起洗澡、上廁所等,否則就等於告訴孩子,隱私部位可以展示給異性看。

而且此時父母穿著也不宜過度暴露。

如果孩子在一種性別含混、模糊的生活環境下成長,孩子的性別模糊對他個人的成長、發展都會起到不好的影響。

家長要懂得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在平時教育的過程中,要給他們一個底線,讓他們知道什麼是連父母都不能觸碰的隱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