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期間教育孩子,到底要不要懲罰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這似乎是一個困擾很多家長的題目,不處罰,對孩子沒有警示作用,孩子重犯錯誤怎麼辦?懲罰,又怕對孩子的身心康健帶來不良的影響。

懲罰好照舊不懲罰好?真是令家長們左右為難,不知如之怎樣。

【經典案例】

1922日年7月4日,美國國慶節日前夕。

一個11歲的美國男孩,搞到了禁用的煙花爆仗,此中一種威力特大的炮竹叫「魚雷」。

一天下戰書,他到一座橋邊,朝橋邊的磚牆放了一個「魚雷」。

一聲巨響,引來了警員,把他帶到了警局。

因違背禁令,要罰款14.5美元。

14.5美元在其時是一筆大數量。

這個孩子沒辦法,回家找爸爸。

爸爸問,「魚雷」是你放的嗎?孩子說是。

爸爸說,罰款我先替你交上,但這錢是我借給你的,一年後還。

在接下來的一年裡,這個孩子擦皮鞋、送報紙、打工掙錢,掙回了14.5美元還給父親。

這個孩子長大後成了美國的總統,他就是里根。

這是他在回想錄中寫到的一個故事,他說正是通過如許一件事讓他懂得了什麼是責任,那就是為本身的不對負責。

【專家診斷】

教誨孩子,畢竟是懲罰還是不懲罰?我想上面的案例已經給了我們最好的答覆。

美國兒童教育家海姆?吉諾特曾說過:「懲罰不能制止不良舉動,它只能使罪犯在犯罪時變得更加警惕,更加奇妙地粉飾惡行,更有本領而不被察覺。

孩子遭受懲罰時,他會暗下刻意以後要小心,而不是要老實和負責。

在孩子偶然犯錯誤時,我們聽到最多的是父母對孩子的譴責, 「單打」「混淆雙打」也不少見。

這些懲罰的結果是什麼呢?孩子外貌上坐臥不寧,心田深處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根本沒有反省,更不會去思索該怎樣修正自己的錯誤行為,乃至有些極度的孩子會想辦法趕快逃離家庭,逃離父母的管束。

可見,懲罰並不能辦理問題,反而影響了孩子對自己的反思。

以是,當孩子犯錯誤時,父母要做的應該是引導而不是懲罰



【專家支招】

家長們還是擔心:「孩子出現問題的時間,如何讓他們蒙受行為的天然後果?」換句話說:我們該用什麼來取代懲罰呢?下面的方法大概會對我們有所資助。

(1)告訴孩子你的感受

當孩子犯錯誤時,家長不要急於粗暴的懲罰,由於這時的父母是很難保持岑寂的,激動的對孩子舉行懲罰結果只會拔苗助長。

你可以向孩子說出自己現在的感受,讓孩子知道你對他剛才行為的不滿。

好比告訴孩子「我如今心情欠好」、「我很不高興你的做法」、「我不喜好你這樣沒規矩」、「你的體現很讓我傷心」等。

這樣做,一是讓自己清靜下來,二是讓孩子知道你氣憤了,三是給孩子反思自己錯誤行為的時機和時間。

(2)間接地「懲罰」

假如孩子的不對不大,家長可以對孩子已經發生的錯誤不太過追究,而是通過給孩子使個眼色、對他的舉措加以限定、監禁他喜歡的東西、限制他娛樂的時間等間接懲罰的本領與方式,讓孩子記著這次教導。

還要對孩子以後的行為提出明白的要求,孩子應該怎麼做、到達什麼要求或尺度,表明對孩子下次行為的盼望。

(3)讓孩子體驗錯誤行為的自然後果

像案例中里根的父親那樣,當孩子在行為上發生過失大概犯了錯誤時,父母不給孩子過多的品評,而是讓孩子自己承受行為過失或者錯誤直接造成的後果,使孩子在承受後果的同時感受到不舒暢甚至是痛楚的生理懲罰,從而引起孩子的自我痛恨,自發補充過失,改正錯誤。

(4)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

由於孩子小履歷少,當孩子做錯事變時,家長要告訴孩子修正錯誤的詳細方法,給孩子指明「出路」,讓孩子改錯有明確的目的,效果才更顯著。

孩子履歷對自己不妥行為的反思之後,通過改錯重新規復原來的自大,當孩子以後再犯錯誤時做了悔恨的事情,他就會想辦法把過失彌補返來,而不會一味的非難自己「我真沒用。

」家長萬萬不能模稜兩可甚至讓孩子「自己去想」。

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請家長們嘴下包涵,部下留情,多引導少懲罰,讓孩子在健康和愉快的氛圍中茁壯發展。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孫雲曉:對孩子的懲罰越來越不管用怎麼辦?

有父母問: 我的孩子現在剛上初中,在他的成長過程中,我對孩子的優點及時表揚,當他犯了錯誤後,也會運用懲罰來進行教育。孩子小的時候,儘管懲罰用的不多,但很有用,孩子改正錯誤很快,但隨著他年齡的增加...

最危險的教育是你打了孩子,他卻不說話!

最近有一位寶媽和我聊天,說他最近遇見煩心的事情,女兒讀小學二年級,成績不好,粗心,於是他經常打小孩手板,一年級的時候還會與媽媽交流,現在打了以後直接去把自己關進房間,那麼我媽媽需要反思,該不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