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建莉:不做穿西裝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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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穿西裝的野人

尹建莉

電視上看到一個討論要不要打孩子的節目。

當「主打派」和「反打派」進行辯論時,我覺得,這個話題放到這裡討論,本身就是個應該感到羞恥的事情——如同一百年前討論要不要一夫一妻制、女人要不要纏小腳一樣——既然能成為一個觀點相左的辯論話題,說明當下社會仍泛濫著對「打孩子」惡俗的麻木和容忍。

人類文明傳承到今天,農業不會退回到刀耕火種,軍事不會退回到弓箭斧頭,醫學不會退回到巫神法事,只有家庭教育動輒退回到野蠻粗暴。

生活在同一個時代不同家庭的孩子,由於他們父母教育觀的不同,他們的教育生態環境就有著從原始到文明的巨大差異。

打孩子是一種陋習和惡習。

一個用武力征服兒童的成人,無論財富多麼豐厚,地位多麼顯赫,學問多麼高深,打人的理由多麼充足,都是智慧不足的表現。

這一瞬間,你以為自己強大而正義,其實是缺少理智,恃強凌弱。

你在弱小的孩子面前心理全部失守,只能從體力上給自己找平衡——在愛的名義下施暴,此時此刻你的行為如此粗野,不過是個穿西裝的野人。

人們都說現在的孩子嬌生慣養,以為孩子們整天被蜜糖醃製著,實際上我國兒童教育中家庭暴力現象非常嚴重。

2007年中國政法大學兩位教授對「家庭體罰子女現象」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近三分之二的兒童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

在接受調查的四百九十八名大學生中,54%的人承認自己在中小學階段遭受過家長的體罰,而體罰形式中父母動手打人的占到88%。

在弱者面前,最能流露一個人的真性情。

許多人,他們在單位、在朋友面前表現得謙和並富於教養,唯獨在他們最親愛的孩子面前,不自覺地流露出粗野。

有一對夫妻,都是我的老鄉,兩人都在北京知名企業工作,是真正的「白領」。

我們兩家的孩子差不多大小。

他們一直不能接受的是,他們的兒子為什麼那麼不成器。

我們在一起時,他們總是嘆息自己孩子成績差,自律性差,脾氣暴躁,羨慕我有個好女兒,說他們命不好。

我知道他們經常很輕率地打罵孩子,總是勸他們不要那樣對待孩子,並告訴他們孩子稱不稱心,不是抓彩票碰運氣得來的,孩子是教育出來的。

他們卻總是很不以為然,認為我站著說話不腰疼。

有一次和女老鄉聊起孩子們小時候的事,她說她的兒子從小不聽話,很小的時候,到商場亂要東西,不給買就躺地上哭,不起來。

她憤憤不平地說:「光因為這事,不知打過他多少次!」既然是「不知打過多少次」,說明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孩子雖然因為這一個問題吃了很多苦頭,可一直沒得到一個正確的觀念,沒形成理性,在屈服和反抗間始終沒找到出路,孩子被搞糊塗了。

兒童身上屢屢不能夠解決的問題,背後一定有家長教育方式的問題。

打罵是家長們最常用且運用得最得心應手的一種方式,可它也是最沒效、最具破壞性的一種。

每個孩子都有「不聽話」的時候。

我相信每個孩子的「不聽話」,都不需要用打罵來解決。

孩子進商店亂要東西的事我也遇到過。

記得圓圓在三四歲時,有一次和我去超市,她要買一種加了很多色素的飲料。

可能是她看到別的小朋友喝這個,而這是我堅決反對的。

我很肯定地告訴她這個不能買,不衛生,無論什麼時候都不可以喝這個。

她當時很生氣,不肯離開那個地方,最後乾脆躺地下哭鬧。

我不生氣,就像平時看她玩沙子一樣,若無其事地等著她。

在等的過程中我還看看別的商品,和營業員說句話。

她發現我不生氣,不在意她的脾氣,哭鬧得更厲害。

地面很涼,也髒,她的衣服全弄髒了,路過的人都在看她。

我沉住氣就是不著急,待她哭不動了,我蹲下身,用商量的口氣問她,咱們走吧?她見我來關照她了,就又開始哭鬧,我就又沒事人似的站起來,在她跟前溜達等待。

這樣幾個回合後,她沒勁了,我又蹲下微笑著問她,好了嗎,可以走了嗎?她意識到再鬧也就這樣了,乖乖地站起來。

我拉著她的小手,就像事情發生前一樣,高高興興地走了。

我連一句批評的話都沒說,也沒再給她講道理,因為道理剛才已經講過了。

圓圓此後再沒提過要喝那種飲料。

而且,凡是我態度肯定地說不買的東西,她就不再堅持,非常聽話。

對付小孩子其實很簡單,孩子哪裡用得著去打罵呢?每次小衝突都是他的一個學習機會,家長耐心而真誠地去解決一個小衝突,也就解決了此後一系列的問題。

打罵是教育中最壞的辦法,我從不相信那些聲稱「不打不成才」「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人真的有這樣一種信念上的誠實。

這種野蠻的教育方式其實完全沒有任何「教育」要素,它只是讓父母出口惡氣。

後來又有一次,這家的男老鄉無意中說起最近把讀初中的兒子打了一頓,因為兒子把剛買的一千多元的進口山地車丟了,車子才騎了一個月。

唉,這也是打孩子的理由嗎?這時我想到,我剛花七千元買的攝像機,鏡頭被圓圓不小心摔壞,換一個就花去兩千元,而我一句都沒說她。

甚至都沒說一句「以後注意點」這類提醒的話。

摔壞的一瞬間,孩子看出來我有多難過,她自己也很難過,這就夠了。

難道因為我沒給她一個告誡和提醒,她以後就不知道要小心嗎?家長少說廢話,孩子才會認真對待你有用的話。

孩子闖禍都是無意的,為什麼我們不能原諒孩子無心或無奈下所犯的錯誤呢?況且,孩子闖了禍他自己心裡就很痛苦,有內疚感。

家長的打罵只是讓他沒有自尊,覺得大人更愛的是那損失的錢和物,他感受到大人不體諒他,心裡生髮出逆反情緒,同時也失去內疚感——經常這樣來「教育」孩子,他怎麼可能不變得越來越不聽話,越來越對什麼都滿不在乎呢?

我開玩笑地問這位老鄉,你上次丟了手機,那手機好像挺貴的吧,回家後老婆打你沒?他知道我是針對他打兒子的事說的,笑了,說:「怎麼能把我和兒子放到一起說事,他是孩子,我是大人啊。

打他是讓他記事,是為他好。

」——家庭教育中這種強盜邏輯很多,打孩子說成是「為孩子好」,撒惡氣說成是「教育孩子」。

打了人還要把這說成是「愛」,讓被打的人來領情——天下有這麼不講理的嗎?

面對一個未成年人,成年人最大的文明所在,就是站在兒童的角度,努力理解他的所想所為,以他樂意接受的方式對他的成長進行引導。

你必須要把他當作一個「人」來平等對待,而不是當作一個「弱小的人」來征服。

家長當然都不是聖人,會經常因孩子的問題有情緒起伏。

但我們一定不能任性,要學會在孩子面前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能高興時把孩子寵上天,不高興就打罵孩子。

家長要確立一個信念:不管孩子多大,在任何時候,因為任何原因,都不打罵孩子。

要記住,凡通過打罵能解決的問題,通過態度友好的教育也可以解決。

打罵孩子也會形成一種習慣,一旦形成了,也不好改。

一位小學生的家長來找我諮詢。

她經常打孩子。

她對我說,每次打完孩子都非常後悔,但自己脾氣不好,一遇到孩子惹她生氣,就控制不了。

我在做了一些相關疏導後,說了幾句比較刺激她的話:「你可以非常誠實地在內心想一下:單位領導惹你生氣時,你會去罵他嗎?你的兄弟姐妹或同事讓你不高興時,你會動手去打嗎?」其實,人在做出一個行為時,往往瞬間就能把結果判斷出來。

家長如果說在孩子面前忍不住脾氣,是因為你心裡早已清楚,你打孩子一頓,既能解氣,他又不會把你怎樣。

你在孩子面前是權威,是主人,你不用擔心打人的後果,所以你就總是「忍不住」。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種人際關係,在這樣一種關係中所體會到的東西,或好或壞,都會給兒童留下終生印象和一生影響。

我猜測上面這位家長在童年時代多半也遭受了不少家庭暴力。

如果一個孩子從小挨打受罵,雖然他本人就是家庭暴力教育的受害者,可他長大後多半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孩子,同樣顧及不到孩子的感受。

不是他不愛自己的孩子,是不會愛,缺少愛的能力。

常聽人們說:我脾氣不好,遺傳了父母的脾氣。

仿佛這「脾氣」是娘胎裡帶來的。

事實上「脾氣」不是來自血脈的生物遺傳,是來自生活體驗的心理傳遞。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大聲叱責,這是人們相互關係中修養很差的基本特徵。

凡是出現大聲叱責的地方,就有粗魯行為和情感冷漠的現象。

用大聲叱責(家庭中還有拳頭)教育出來的孩子,失去了感覺別人最細膩的感情的能力,他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周圍的美,他非常冷漠無情,毫無憐憫心,在他的行為中有時會出現往往是人身上最可怕的表現——殘忍。

我的一位女同學,她工作、人際關係等各方面都很出色,卻經常在家裡打罵孩子。

有一次我們聊天,她談到她父親時,歷數其父的不是。

小時候她父親經常打她。

她覺得父親當年打她那些理由一個都站不住腳,對父親的行為充滿蔑視,甚至有一種仇恨感。

後來我們聊到她的孩子,她又歷數孩子的不爭氣,講了一串孩子該打的事例。

當我表示她對孩子的態度是來源於她父親的粗暴時,她對此斷然否定。

說她和父親不一樣,她父親打她沒有道理,而她打兒子都是有理由的。

是啊,我們小時候家裡缺的主要是糧食,所以孩子把飯燒煳了會挨打。

現在的孩子絕不會因為這事挨打,他們挨打的原因可能是考試不好或上網——可這是區別嗎?這位女同學和她的父親其實都因為同一個原因打孩子,即孩子惹自己不高興了,他們對幼小的孩子共有的「教育方式」就是拳頭。

從做家長的修養上看,他們其實是很相像的。

打罵孩子可能會解決眼前的一個小問題,卻給孩子的成長留下大隱患,創痕會伴隨孩子一生。

經常挨打的孩子,他的身心兩方面都會受到損害。

他從家長那裡感受到的是屈辱,體會的是自卑,學到的是粗暴,激起的是逆反。

就像人冷了會起雞皮疙瘩一樣,他會不由自主地在心理和生理上發生一系列改變。

蒙台梭利博士說:「每種性格缺陷都是由兒童早期經受的某種錯誤對待造成的。

打罵的方式絕不可能讓孩子健康成長,只能讓他的心理扭曲。

一個心理殘疾的人,遠比一個生理殘疾的人更糟糕,而且多一層可怕。

2008年奧地利曝出一件讓整個國家蒙羞、讓全世界震驚的事件。

一位叫約瑟夫的父親,在地下室囚禁他的女兒長達二十四年,並對其實施性迫害,致使其生下七個孩子;並且還虐待自己的母親,把她關在閣樓上,經常讓她忍飢受凍,直至死去。

當代社會為什麼還存在這樣的「超級野人」?媒體挖掘的一些報導應該能說明問題:約瑟夫在童年時,經常遭受來自母親的暴力和虐待。

這是個極端的例子,很典型地說明,畸形的家庭教育會給一個人帶來怎樣的惡果。

在嚴厲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會變得自卑,性格內向,缺少人際溝通能力,缺少自我反思和自我管理能力,壞脾氣,甚至是墮落等等。

也有生理上的反應,如嘔吐、腹瀉、胃腸疾患以及失眠等。

童年時代的每一種體驗都可以在生命中留下痕跡,教孩子沒有「小事」,每件小事都是深刻影響著他成長的大事。

每件小事都是最初抓在手心中的那把雪,可能滾成一個碩大的雪球,對未來形成巨大的影響——同時也像一個比喻說的那樣,南美的一隻蝴蝶揮動翅膀,有可能引起北美的一場龍捲風。

現實生活中當然有一些事例佐證著「不打不成才」的觀點。

2005年看到網上一篇報導,說瀋陽一個十三歲女孩,在一個國際青少年鋼琴大賽中獲得冠軍,而這一佳績居然是她的父親在三年時間裡抽女兒四百個耳光得來的。

這仿佛是一個典型的「不打不成才」的例子,它不知會讓多少父母相信用耳光可以促進孩子「成才」。

可是,一個平均兩三天就要挨一記耳光的孩子,尤其是個女孩子,她會成長為一個怎樣的人呢?耳光打在皮膚上的痕跡很快會消失,但留在心理上的創傷能消退嗎?女孩要長大,她將不只是個「彈鋼琴的人」,她還會是個有很多種角色的人。

作為更多的角色,她將會表現出怎樣一種面貌呢?如果說這個個案有代表性,它不代表一種成功教育,只能代表一種畸形價值觀下危險的做法。

它在用一個單一成就,去賭孩子人格健全與一生的幸福。

我曾見過一位母親,她得意揚揚地說:「孩子就得打,我那孩子,只要揍一頓,或臭罵一頓,立刻就聽話了。

」可以斷定,這位母親只能在孩子還未成年時,在著眼於某一孤立事件時,並且在她毫不關心孩子的幸福感時有這份得意。

她的得意不真實,也不會長久。

我還認識一位女孩子,她很漂亮,學習出色,工作能力強,看起來性格也活潑開朗。

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缺點。

只是一直以來胃腸功能不好,二十歲上大學時急性胃穿孔,差點要了命,胃被切去三分之一。

醫學上早已發現,慢性胃腸疾患和人的消極情緒以及壓力有關。

從她的疾病及偶爾流露的一些性格特點,我估計她兒時的生活一定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有心理創傷。

果然,後來有一次我們隨便聊起來,她說她媽媽從小打她,打得非常狠。

比如有一次她放學後到媽媽單位拿家門鑰匙,走時忘了和辦公室的阿姨說再見。

就這麼點事,她媽媽半夜加班回來,一把將她從被子裡拎出來,暴打一頓。

她說當時自己正睡得香,冷不丁挨打,根本都不知道為什麼,而類似的事發生過很多次。

她可能是為了維護她媽媽的面子,說她一點都不怪媽媽,甚至說正是因為她媽媽那樣嚴格要求,她才有今天。

我發現她總是無節制地吃各種零食,尤其是刺激性的食物。

胃部切除手術後不久,就不顧醫囑暴飲暴食,又發生胃出血,好長一段時間不能吃飯,稍好一些,又開始無節制地吃。

我勸她少吃零食,她說她經常心情不好,吃零食能緩解心理壓力,所以顧不了那麼多——這個堅強的女孩,真是把所有的痛苦都自己扛,零食成了她一直以來的心理祛痛片。

我不知她媽媽知道這些事情之間的因果關係後,想到女孩的身心健康時,是否還能驕傲得起來?

很多人信誓旦旦地認為孩子就該打,理由是他自己就是從小被打大的,並且他自己成長得不錯。

在各種資料中,也不時地會看到有的成功人士講他如何因為挨了打而一下變得懂事。

我不懷疑他們挨打的真實性和成功的真實性,但絕不認為這二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有的人確乎在挨一場打之後有很大變化,但變化的內驅力不是挨打本身,而是另外一些積澱已久並較為完備的東西,並且這一場打罵之所以能奏效,能讓一個人警醒,也正可貴在這「偶然一次」上,如果是經常性的,還有用嗎?

以前看過一條消息,一個孩子從出生後一直不會說話,但耳朵好使,有一天孩子不小心掉枯井裡,一下喊出了「救命」,從此就會說話了——因緣際會的巧合也需要在一些條件下實現。

如果說打罵可以讓一個人成才,如同說把人推井裡就可以治聾啞——這是不成立的,是亂歸因。

暴力教育能讓孩子變得順從,不能讓孩子變得聰明和懂事;能讓他們變得聽話,不能讓他們變得自覺和上進——暴力教育能得到一些暫時的、表面的效果,但它是以兒童整體的墮落和消沉為代價的。

通過打罵來促成孩子學業進步,結果只能讓孩子對學業感到厭惡;用打罵來讓孩子聽話,孩子只會變得更加逆反固執;用打罵讓孩子做個好人,孩子只會在責難下心理扭曲變態。

人們在挖掘一個人的成功或失敗時,習慣從宏大的視角和背景著手。

事實上,在同一種文化形態和公共教育理念下長大的孩子,他們之所以成年後在道德、人格及能力上有巨大的差異,在於他們最重要的生活場所——家庭,生命中的第一啟蒙者——家長教養態度的不同。

把一個人的美德歸功於他個人的用心和社會的培養沒錯,但不要忘了給從小撫養他的那個人掛上一枚獎章。

而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一些惡棍,尤其是一些刑事罪犯,他的家長沒有理由得到同情。

儘管他們的家長主觀上沒有把孩子引上邪路的惡意——哪怕是壞蛋也希望他的孩子是個好人;但他們粗暴的教養方式扭曲了孩子的心靈,他們自身的言行教會了孩子如何惡劣地對待他人。

如果把某些人的犯罪僅僅歸結到社會、時代或具體到學校那裡,這是板子打在空氣中,不能夠切實地找到問題的根源,不能觸動家長們反思自己的行為。

從人格成長的承接性和延續性來說,每個罪犯的家長都應該向他的孩子懺悔,向社會和人類懺悔。

不要因為孩子聽話才愛他,不要因為他取得了某個成績才欣賞他,更不要因為他不遂我們的心就去打罵他。

父母之愛應該是無條件的,對孩子的尊重也應該是無條件的。

我們可以從書中以及我們周圍的人群中看到,優秀孩子的家長,他們一般都很民主,遇到事情總是能心平氣和地和孩子探討解決,非常講究方式方法——最基本的態度是尊重孩子、欣賞孩子。

即使孩子犯了錯也只是就事論事,決不牽扯其他,當然更不可能打罵。

結果就是,他們的孩子似乎分外懂事,根本就不需要他們操心費力。

前蘇聯傑出教育家馬卡連柯說:「家庭生活制度一開始就得到合理髮展,處罰就不再需要了。

在良好的家庭里,永遠不會有處罰的情形,這就是最正確的家庭教育的道路。

一些歐美國家從法律上嚴格禁止打孩子。

我國打孩子現象之所以現在還比較普遍,首先是受傳統觀念影響,認為老子打兒子天經地義,再一個是缺少法律制約。

目前我國有一些保護少年兒童的法律法規,但都是一些粗線條的概念,不具有現實約束力。

打孩子從來被認為是家事,無須他人干涉;只要不把孩子打殘打死,就不會上升到法律層面解決。

全社會普遍漠視未成年人的精神損傷,很少有人認為父母打罵孩子就是虐待兒童。

在「打是親,罵是愛」的面具後,只有兒童能感受到那是猙獰,是恐怖。

家長的素質事關未來公民的素質,國家應大力開展家長教育,提升家長的教育素養;同時應該儘快立法,嚴禁打罵孩子,剝奪不合格家長的監護權。

比如取消那些把孩子逼得一次次離家出走的家長的監護權,而不是一次次地把孩子抓住教育一頓,再送回家中。

不是穿了西服就能變成紳士,不是生了孩子就會做父母。

做父母需要學習,需要學會如何愛。

學會愛是個很大的命題,需要慢慢去學,最簡單的第一步就是不再打罵孩子,不做穿西裝的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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