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寶貝「賴著不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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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3歲的悠悠在她最喜歡的蹦蹦床上跳得正起勁呢。

這時,已經是午飯時間了,爸爸媽媽催了好幾次都沒有見效,悠悠總是用同一句話回答:「我還沒玩夠呢,還要玩!我不想吃飯。

」爸爸媽媽威逼利誘,可悠悠還是無動於衷,再好吃的東西比起在蹦蹦床上跳都毫無吸引力。

最後,爸爸媽媽決定強行把她拖走,可還沒動手,孩子就大哭起來,引得旁邊的人回頭看,爸爸媽媽都不好意思了。

後來,還是媽媽想了一招:「悠悠,你自己說,你還要跳幾下?五下還是八下,跳完我們就去吃飯好不好?」悠悠歪著腦袋想了一會兒說:「我還想跳五下。

」於是媽媽和她一起數起來:「一、二、三、四、五!好了,我們走吧!」悠悠老老實實地從蹦床裡面出來,高高興興去吃飯了。

很多父母可能都遇到過這種情況,帶孩子出去玩,結果孩子卻「賴著不走了」。

看著孩子「耍賴」的樣子,爸爸媽媽又好氣又好笑。

有的父母會選擇聽從孩子的意願,覺得成人應該學會等待,要尊重孩子遊戲的權利;有的父母認為孩子是在破壞規則,不應該縱容,應當堅持自己的原則。

在我看來,一方面,孩子能夠長時間專注做一件事情是值得高興的,這說明他有著很強的專注力;但另一方面,有時候這種「賴著不走」可能會打亂孩子已建立的作息規律,也可能蔓延到生活中的其他方面,慢慢養成拖延的毛病。

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度,越過那條界限,父母就需要干預,幫助孩子在規則以內活動。

這種管教並沒有破壞孩子玩的權利。

對於孩子「賴著不走」的行為,其實有一些簡單又見效的方法可以借鑑。

「數到5」

這是我最常用並且最有效的方法。

當然,可以變通一下,變成「再玩五下」「再跳十下」等等,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但「再玩五分鐘」我認為對於小年齡的孩子是不合適的,因為時間太抽象了,他們無法計數,就算大人指著手錶,他們腦中也沒有什麼概念。

倒是一些可以操作的動作孩子更容易明白也更容易合作。

對於上面悠悠的行為,爸爸媽媽想了很多招都沒用,最後媽媽用了「數到五」的方法,居然孩子一下子就配合了,最後大家都開開心心地離開。

也有的人會用倒數的方法,比如五秒內跑到媽媽身邊來,然後媽媽就開始數「5,4,3……」。

這其實是在用倒數來轉移注意力,不過我個人認為這個方法並不是太有效,因為孩子根本就不想離開他手裡玩的事情,還是要讓他從喜歡的活動中結束。

下次如果孩子賴在遊樂場不走,大家可以試一試用上面的方法,讓她自己決定玩幾下,玩好就走。

多半孩子是能夠實踐諾言的。

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孩子在公共場合與父母對抗,號啕大哭、滿地打滾,很多時候用對了方法就可以讓場面不那麼「壯觀」了。

讓孩子做「選擇題」而非「問答題」

案例中悠悠媽媽就使用了「選擇題」的形式「你還要跳五下還是八下」,當然悠悠也可能不同意,說想跳「二十下」,但思路肯定是跟著媽媽走的,即使她回答「二十下」也是在做選擇題。

但如果媽媽用「問答題」的形式「你說你要怎樣才走」,估計一時半會兒問題也解決不了,因為這對孩子來說太難了。

讓孩子做選擇的辦法在很多情況下適用,比如孩子不想換衣服出門,父母可以試著拿出兩套衣服問:「你是穿這個裙子還是穿這條短褲?」孩子會選其中一樣,然後就把剛剛的對抗給忘記了。

我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多次發現讓孩子做選擇的好處,無論是在跟我對抗的過程中還是平日裡其他場合中,孩子是喜歡我們給他選擇的機會的,在這個過程中,他體會到了父母是尊重他的,他也更樂意配合。

事先說明規則並執行懲罰

為了避免可能發生的衝突,父母也可以和孩子事先定好規則,玩到什麼程度就需要離開,如果沒有執行就需要接受懲罰。

比如悠悠的爸媽可以在出門前跟悠悠說:「今天去遊樂場玩,只能玩一個半小時,12點我們要去吃午飯,如果你賴著不走,那就沒午飯吃,而且這個月也不能再來這裡玩了。

」快到12點的時候再提醒一下:「悠悠,馬上到12點,我們得去吃飯了,你之前答應了的,說話要算數哦。

」如果悠悠不能執行,那麼試試前面兩招,還不奏效就只能執行懲罰,這個月就不再帶她來玩了。

很多父母質疑孩子遵守諾言的能力,我要說的是,孩子是願意並可以做到兌現諾言的。

我女兒3歲左右,已經完全明白了「說話算數」是什麼意思,她每次跟我約定睡前要讀兩本書,讀完第二本,雖然嘴巴還是念叨著「還要看一本」,我就提醒她「你剛剛答應了我的,看完兩本就睡覺,說話要算數哦」,她就立刻遵守諾言了,乖乖睡覺。

有時候不是孩子不遵守諾言,只是他忘掉了自己的話,父母適當提醒,他就會按照自己說的去做。

當然,很重要的一點是,父母平日裡要言行一致,樹立在孩子心中的威信。

「媽媽爸爸說話算數」這一點對於孩子來說非常重要。

一來,孩子會模仿這種行為,自己也說話算數;二來,孩子知道如果不按照規則來執行,爸爸媽媽是一定會執行懲罰的。

孩子也會權衡,從長遠來看,還是乖乖遵守諾言比較有利於自己。

堅持原則,不因「旁人」而放棄管教

在公共場合管教孩子跟在家裡不一樣,我們很容易受環境影響,也就是說「旁人」的反應會影響我們的行為。

有的年齡稍微大一點的孩子可以敏銳地注意到這一點並加以利用。

比如案例中,悠悠的父母想強行把她帶走,可還沒動手孩子就先發制人,大哭起來了。

父母剛開始按照原則來教育孩子,可偏偏這時候旁邊有其他成人給予孩子同情,無論是言語或是眼神。

「哎喲,就讓她再玩會兒吧,看孩子都哭成這樣了,晚一點吃飯也沒關係嘛。

」言下之意,還埋怨起管教的父母來了。

有的父母為了面子,就想著趕緊息事寧人,只好立即滿足孩子的要求。

若真是這樣,從此以後,悠悠的父母估計再也沒法把她帶出遊樂場了,除非她自願走。

這種因為「旁人」或者「面子」而向孩子的不良行為或不當要求妥協,帶來的後果不只是無法把孩子帶出遊樂場,更重要的是,在教育孩子上,父母失去了威信,失去了主動權。

我女兒很喜歡去圖書館,裡面有一間玩具室,很多孩子在裡面玩。

她進去之後,一頭扎到裡面,怎麼都玩不夠,我在使用了渾身解數仍不見效後,就只能強行把她帶走,即使號啕大哭也決不妥協。

孩子「忘性」很大的,一上車,給她聽聽音樂或者玩玩玩具,很快就安靜下來了。

最後,想說明一點,孩子出去玩「賴著不走」,還有很多變通的方法可以用,比如:試著早點兒出門,這樣可以讓孩子玩上好幾個小時,到飯點也玩夠了,自然就願意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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